根據(jù)教育部文件規(guī)定,考生如果對評卷結(jié)果有異議,可向招生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jīng)審查同意并核準其身份后,由查詢單位委派專人進行復核。具體要求如下:
提交復核申請時間:2月20日—2月21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 14:00——16:00
領取復核結(jié)果時間:2月24日
地點: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教學樓216房間。
需要復核成績的考生,請攜帶準考證及身份證件,按照以上時間、地點提交復核申請及領取復核結(jié)果,其它時間不接受考生的成績復核工作。若考生委托他人復核成績,被委托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件以及考生的身份證復印件、準考證及委托人的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