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海淀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報名時間及報名入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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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預報名時間 | 2017年3月14日9:00至2017年3月22日下午18:00 |
報名辦法 | 應聘人員可登錄“海淀區(qū)2017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網上預報名系統(tǒng)”(http://101.200.104.175),按要求填報個人信息和崗位信息。所填信息應真實、完整、準確。每人限填報一個崗位,且全部報名信息一經網上預報名階段結束不得修改。未經網上預報名的人員,不能進入之后的招聘環(huán)節(jié) |
打印報名表時間 | 2017年3月23日上午9:00至2017年3月25日下午14:00,應聘人員請登錄“海淀區(qū)2017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網上預報名系統(tǒng)”打印《海淀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帶條形碼,一式3份,以下簡稱《報名表》),并在《報名表》“誠信承諾本人簽名”處手簽姓名 |
現場報名時間 | 2017年3月25日上午9:00至下午14:00 |
現場報名所需材料 |
①《報名表》一式3份(兩份交招聘單位,一份自留); ② 近期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2張(分別貼在交招聘單位的兩張報名表上); ③身份證; ④戶口簿(卡)首頁、本人頁; ⑤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校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統(tǒng)招證明(就業(yè)推薦表上注明“統(tǒng)招”的,無須開具統(tǒng)招證明); 社會人員須提供學歷證書、檔案存放機構開具的存檔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學位和教育部學歷認證材料,以及檔案存放機構開具的存檔證明,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 ⑥能夠證明具備招聘單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 注:上述③、④、⑤、⑥項所需報名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
報名結果確認時間 | 2017年3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完成現場報名的應聘人員登錄“海淀區(qū)2017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網上預報名系統(tǒng)”,查詢“報名結果確認 |
打印準考證時間 | 2017年4月5日上午9:00至2017年4月7日下午18:00,“報名結果確認”通過的應聘人員按提示要求打印準考證(用于參加考試及成績查詢),未打印準考證的應聘人員不得參加筆試 |
筆試內容 | 筆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從事相應崗位工作所必需的綜合思維能力、語言文字能力、學習能力、問題解決能力等基本能力。此次筆試無指定培訓機構和參考用書 |
聯系方式 | 監(jiān)督電話:62615168 |
崗位表 | 附件:《海淀區(qū)2017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
完整公告 | 2017年北京市海淀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