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人員可以應聘?
凡符合《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聘用制工作人員招聘簡章》(以下簡稱《簡章》)規(guī)定的條件及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者,均可應聘。
2、留學回國人員應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除需提供《簡章》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應聘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與其他材料一并審核。
3、對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取得時間有什么要求?
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員應聘的,在報名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
4、如何界定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
以應聘人員畢業(yè)證書上注明的專業(yè)為準。
5、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應聘人員,需在規(guī)定的時間,按招聘崗位要求,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和畢業(yè)證、報到證、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表和承諾書各一份(自行下載打印)。
6、違紀違規(guī)及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如何處理?
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的相關政策規(guī)定,遵從招聘部門、人事考試機構的統(tǒng)一安排,其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政審的重要內容之一。對違紀違規(guī)的應聘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對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guī)及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違紀違規(guī)與誠信檔案庫。
7、體能測試標準:10米x4往返跑時間不超過13.1秒,1000米跑時間不超過4分25秒,縱跳摸高不低于265厘米。
8、其他事項。
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關注招聘網站發(fā)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聯系電話24小時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