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杭州電子科技大學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規(guī)定,考生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學考)成績折算計分90分(含)以上,并符合我校德育類、學科競賽類、科技創(chuàng)新類、語言文學特長類、藝術特長類的相應要求;綜合素質B等以上,并符合體育特長類的要求,可以申請相應特長類的免筆試資格。
經學校專家組審核,以下同學符合特長類的免筆試資格(名單見附件),現(xiàn)予以公示(公示時間:2017年3月16日—3月18日)。根據相關規(guī)定,符合條件的特長類考生須在公示期結束后,參加學校組織的特長生測試。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向學校招生辦反映,聯(lián)系電話:0571-8691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