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卷由考試院(命題中心)進行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制卷、統(tǒng)一評閱試卷。招考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5(含1:5)方可開考,達不到此比例則取消或縮減招考計劃人數。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參加考試時,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內容側重公文寫作、文秘基礎及公共基礎知識。
2、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試題由雨花區(qū)委黨校進行命題把關。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計劃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考生不進入考察、體檢程序。
3、考生總成績計算方法。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者,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