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郵電大學電子工程學院碩士生招生調劑通知
來源:北京郵電大學 閱讀:1394 次 日期:2017-03-17 14: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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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已公布,根據《2017年北京郵電大學碩士生招生調劑通知》要求,結合電子工程學院實際情況,現將我院2017年碩士生調劑安排通知如下。

調劑基本要求

2017年我院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總分不低于300分,單科同教育部劃定的分數線(35/53),涉及專業(yè)包括電子科學與技術(學術型)、光學工程(學術型)、生物醫(yī)學工程(學術型)和電子與通信工程專業(yè)學位(含非全日制)。

1、電子科學與技術(學術型)、光學工程(學術型)、生物醫(yī)學工程(學術型)只接收第一志愿報考我院電子科學與技術專業(yè)(學術型)的上線考生。

2、全日制電子與通信工程專業(yè)(專業(yè)學位)可接收第一志愿報考我院學術型和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的上線考生。

3、非全日制電子與通信工程專業(yè)(專業(yè)學位)可接收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學術型工學學科門類和專業(yè)學位工程碩士領域的上線考生。

二、接收調劑程序

1、所有調劑考生,自行聯系擬接收導師,并于3月18日起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填寫網上調劑志愿。

2、所有調劑考生請于3月17日,本人攜帶身份證及準考證,前往北京郵電大學西土城校區(qū)教四樓338室領取紙質版《校內調劑申請表》,完成調出、調入導師簽字后交回。如需他人代辦,代辦人需攜帶身份證、并留存本人和代辦人簽字的授權委托書(見下方附件)及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3、學院將根據網上調劑考生的信息,篩選調劑考生,并根據完成簽字后交回的紙質版《校內調劑申請表》,發(fā)送“復試通知”,考生接受“復試通知”后,視為調劑手續(xù)完成,方可參加復試。

4、復試合格后,研招辦依據擬錄取名單,在網上調劑系統中發(fā)送“待錄取通知”,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接受“待錄取通知”的考生,視同放棄錄取。

5、所有調劑考生,均需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完成調劑、復試、擬錄取的相關程序,未申請注冊調劑的一律無效。

三、向外校調劑

符合國家調劑條件的未被我院錄取的考生,可以直接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中“全國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無須在我院辦理調劑手續(xù)。

電子工程學院

2017年3月17日

附件::個人授權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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