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學院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2017年復試辦法
來源:福建工程學院 閱讀:780 次 日期:2017-03-21 09: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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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學院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討論稿)

為了做好我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的復試及錄取工作,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tǒng)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及福建工程學院等有關文件精神,制訂我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具體如下:

一、復試對象及分數(shù)

1.統(tǒng)考生(第一志愿報考我院,且初試成績符合國家A類復試基本分數(shù)要求、或者滿足《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中破格復試要求)

2.調(diào)劑生(在研招網(wǎng)上確認調(diào)劑復試通知的考生)

3.退役士兵

報考專業(yè) 總分 單科 (滿分=100分) 單科 (滿分=150分)
交通運輸工程 265 35 53
電氣工程 265 35 53
交通運輸工程(退役士兵) 245 30 48
電氣工程(退役士兵) 245 30 48

二、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1、學院成立復試領導小組和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由至少5名本專業(yè)辦事公正、經(jīng)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責任心強的碩士生導師組成,秘書1名。

2、復試領導小組負責制訂學院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的具體內(nèi)容、評分標準及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三、復試的內(nèi)容和方式

1、復試內(nèi)容包括專業(yè)課測試、綜合素質(zhì)測試(政治素質(zh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國內(nèi)外經(jīng)濟熱點問題的分析和理解能力)外語聽力、口語、翻譯測試。

2、復試方式包括筆試和面試,專業(yè)課測試采用筆試方式(開卷形式);外語翻譯測試采用筆試方式(閉卷形式);綜合素質(zhì)、外語聽力、口語采用面試方式。為了提高復試的有效性,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人才,各專業(yè)原則上采取差額復試的方式,差額比例一般為1:1.5。

3、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其中專業(yè)課測試50分,綜合素質(zhì)測試40分,外語口語能力、翻譯能力各5分;思想政治素質(zhì)和道德品質(zhì)考核為合格和不合格)。

4、總成績=初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初試成績權(quán)重+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quán)重,復試成績權(quán)重為40%。

5、專業(yè)課測試按照《福建工程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的有關內(nèi)容進行。具體如下:

專業(yè) 研究方向 院系所 考試科目 備注
085207 電氣 工程 01電力工程及其自動化 02電氣控制與自動化 03電力電子與電力傳動 04電氣工程信息技術(shù) 信息科學 與工程學院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4英語二 ③302數(shù)學二 ④811電路(電氣) 電力電子技術(shù)/電機學(二選一)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C語言程序設計/自動控制理論/電子技術(shù)/電磁場(四選二)
082300 交通運輸工程 01交通信息工程及智能控制 02智能交通檢測與無線傳感器網(wǎng)絡 信息科學 與工程學院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 ③301數(shù)學一 ④815 C語言程序設計; 數(shù)據(jù)結(jié)構(gòu)/電路/運籌學(三選一);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微機原理、交通工程;

三、復試程序

1、報到時間和地點:

報到時間:通知日期為準

復試時間:通知日期為準

報到地點:福建工程學院旗山校區(qū)北區(qū)C1二樓學院辦公室(林老師)

考生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來校參加復試。錯過復試時間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2、參加復試的考生應攜帶相關材料報到并進行資格審查;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不合格者不能參加復試。資格審查文件包括:

(1)往屆生提供本科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及復印件1份。請在復印件上注明“系原件復印件”并在上面親筆簽名。

(2)往屆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考生可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www.chsi.com.cn)通過在線驗證打印此備案表或驗證報告,無法在線驗證的考生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境外學歷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大學期間成績單,須加蓋所在大學或檔案所在單位紅色或藍色公章。

(4)準考證。

(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請在復印件上注明“系原件復印件”并在上面親筆簽名。

(6)《調(diào)劑申請表》(調(diào)劑生)、政審表(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由就讀學校所在學院的黨總支出具,在職人員由所在人事主管部門或組織部門出具,表格見附件)。

(7)1張近期1寸免冠彩照(考生本人存放,體檢時使用,不用交到學院)

<!--[if !supportLists]-->(8)<!--[endif]-->個人簡歷、獲獎證書、英語過級證書等(若有的話)。

<!--[if !supportLists]-->(9)<!--[endif]-->退役士兵還需提交入伍證、退役證。

以上材料考生均需親筆簽名確認真實性。

請注意:考生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復試。

3、考生需到學校指定醫(yī)院參加體檢,有關事宜請登陸我校研究生處招生網(wǎng)(yjszs.fjut.edu.cn)主頁查詢。

4、復試內(nèi)容包括專業(yè)課測試等內(nèi)容。先進行筆試,后進行面試,面試每生時間不少于20分鐘。面試順序由考生抽簽確定。

5、復試小組成員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評分時應現(xiàn)場獨立評分。

6、復試完畢即統(tǒng)計計算考生的入學考試總成績及排名,并于復試后2天內(nèi)在我校研究生處招生網(wǎng)站及信息學院網(wǎng)站和公告欄上公布。

四、錄取程序

1、確定擬錄取名單。復試完畢,按照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排名,并依據(jù)招生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政審不合格者、體檢不合格者均不列入擬錄取名單。

2、上報審批。二級學院將擬錄取名單報送校研究生處。經(jīng)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并報上級部門審批。最終錄取名單以教育部和福建省考試院公布為準。

考生可在福建工程學院研究生處招生網(wǎng)站上查詢有關信息。

五、復試錄取工作監(jiān)督與復議

1、復試工作全程錄音錄像。

2、嚴格貫徹執(zhí)行復試巡視制度。學院黨委紀檢委員負責本院碩士學位授權(quán)點或?qū)I(yè)碩士學位點的復試監(jiān)督工作。

3、落實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復試領導小組和復試小組確保復試過程公平公正,并對復試結(jié)果負責。

4、實行復議制度??忌魧驮囦浫∵^程有異議,可申請復議。學院復試領導小組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考生復試申訴聯(lián)系方式:

福建工程學院研究生處辦公室:0591-22863085 曾老師

福建工程學院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辦公室:0591—22863159轉(zhuǎn)802(林老師)、13514082184(劉老師)

福建工程學院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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