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饒平縣對2017年春季申請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通知
各鎮(zhèn)中心小學、各中學、縣直各學校,各有關人員:
根據(jù)《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7年春季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粵教繼函〔2017〕5號)的有關要求,現(xiàn)對饒平縣申請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事項通知如下:
一、測試對象
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學考試教育學和心理學課程合格證書的人員(含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人員。
二、測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7年4月16日(上午8:30開始),請申請人提前30分鐘到測試地點辦理相關測試手續(xù)。
地點:縣青少年宮(饒平大道中段)
聯(lián)系電話:0768—7501041
三、測試內(nèi)容、方法及評分標準
1、測試內(nèi)容
a、試講:被測者根據(jù)申請認定資格的層次學科,自選現(xiàn)行教材一個課時的課程課題,寫好教案(教案在試講前繳交評委三份),用說課的形式進行試講,每人試講時間20分鐘左右。
b、面試5—10分鐘,包括:
(1)被測者自我介紹(內(nèi)容:姓名、單位、簡歷、學歷等)。
(2)講自己運用教育學、心理學理論解決教育教學或?qū)W生管理實際問題的一個例子。
2、評分標準:
面試和試講總成績分別為100分,測試成績?nèi)≡u委的平均分,合格分別為60分。
具體評分標準見附件。
四、收費:根據(jù)粵價函(2010)814號文規(guī)定,每人收取認定費用240元。
五、參加測試人員,試講及面試前應提交本人身份證給評委核對。
請須參加測試人員做好準備,準時參加測試。
饒平縣教育局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