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
筆試全部采取閉卷考試方式,主要考察學科(專業(yè))知識。筆試內容見《崗位簡介表》。
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筆試時間:2017年4月22日上午
考生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及有關要求參加筆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筆試采用百分制計分。
面試人選確定和報考資格復審:
1、面試人選確定
按省規(guī)定,筆試成績合格線不得低于筆試總分的50%。市組織和人社部門會同市教育局具體確定各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對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人員,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含同分并列者)。各崗位之間不進行調劑。
2、報考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考生年齡、學歷、專業(yè)、工作經歷等報考資格復審工作由市組織和人社部門統(tǒng)籌負責,市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
資格復審時,報名者應提供招聘簡章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其他報名者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等。報考條件中有其他具體要求的(如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工作經歷等),還須提供對應資質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復審不合格等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試名單公布。
(四)面試
面試主要考核考生教育素養(yǎng),重點是把握教材的能力和課堂教學素養(yǎng)。
報考高中、初中教師面試采取模擬上課(無學生課堂)的形式;報考小學教師面試采取說課的形式;報考幼兒園教師面試采取繪畫、彈唱、舞蹈三項專業(yè)技能測試和說課的形式。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其中報考幼兒園教師繪畫、彈唱、舞蹈三項專業(yè)技能測試各占面試成績的20%、說課占面試成績的40%),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