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昆明市盤龍區(qū)人民法院招聘書記員、司法協警公告
來源:盤龍區(qū)人民法院 閱讀:2199 次 日期:2017-04-18 18: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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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盤龍區(qū)人民法院

招聘合同制書記員、司法協警公告

昆明市盤龍區(qū)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書記員、合同制司法協警38名?,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一)合同制書記員崗位30名,其中法律專業(yè)20名、非法律專業(yè)10名;

(二)合同制司法協警崗位8名,限男性。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未受過刑事、治安處罰和黨紀、政紀處分。

(二)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

(三)年齡20-30周歲(1987年5月1日至1997年4月30日之間出生)。

(四)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

(五)具體條件:

1.書記員崗位:能熟練操作計算機,具有較強的速錄、速記技能和一定的語言文字綜合運用能力;

2.司法協警崗位:身高1.72米以上,具備一定身體素質。

(六)具備法院工作人員應當具備的其它條件。

書記員崗位取得司法考試A證、司法協警崗位系退伍軍人的報考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24日至4月28日(9∶00-17∶00)。

2.報名地點:昆明市白云路554號盤龍區(qū)人民法院辦公樓。

3.報名所需材料:

(1)報名時須提交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2)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交就業(yè)報到證(就業(yè)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3)在職人員須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從業(yè)經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失業(yè)人員須提交失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5)通過司法考試人員須提交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退伍軍人須提交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7)經報考資格初審合格后,提交同底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張、報名前下載填寫妥當的《招聘合同制書記員、司法協警報名表》(附件)打印件1份,并在報名表下方的承諾書上現場簽名確認填寫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技能(體能)測試和面試。

1.筆試(占總成績的30%)。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主要是法律常識、現代漢語基礎知識、語言文字綜合運用能力等。

2.技能(體能)測試(占總成績的30%)。根據筆試成績按1∶4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技能(體能)測試人員(含末位并列人員)。因報名人數不足未達到比例要求的崗位,可差額、等額進行技能(體能)測試。書記員崗位實行專業(yè)技能測試,測試內容為計算機漢字錄入技能測試,分聽打、看打兩部分,測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15%;司法協警崗位實行體能測試,測試內容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評分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3.面試(占總成績的40%)。根據筆試、技能(體能)測試兩項成績之和,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含末位并列人員)。因進入面試人員放棄面試出現缺額,依次遞補。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三)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依次遞補。

書記員崗位、司法協警崗位體檢標準統一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司法協警崗位適用特殊體檢標準里視力要求的“單側裸眼視力低于4.8,不合格”條款。

(四)政審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政審考察。因政審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不再遞補。

(五)公示

對政審合格者,進行為期五個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與管理

對擬錄用人選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用工單位(昆明市盤龍區(qū)人民法院)安排到相應崗位進行試用,試用期限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與勞務派遣單位(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以勞務派遣形式到用工單位工作。

合同制書記員、司法協警在合同期內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自覺服從用工單位的管理。對合同制書記員、司法協警的考核由用工單位負責,考核不合格的依照《勞動合同法》、《勞務派遣協議》通知勞務派遣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合同制書記員、司法協警身份隨勞動合同的訂立、解除或終止而產生和消亡。

六、待遇

合同制書記員、司法協警的薪資標準為每月4400元(含單位、個人承擔的“五險一金”及勞務派遣服務費)。“五險一金”按照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購買。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并保證所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有效,如發(fā)現有違反紀律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錄用資格,終身不得參加用工單位組織的相關考試。

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871-65095980)。

八、其他

報考人員提供的資料信息必須準確,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并適時在昆明市盤龍區(qū)人民法院官方網站( http://www.kmplfy.gov.cn)、微信公眾號(昆明市盤龍區(qū)人民法院)關注招聘動態(tài)。若因報考人員上網不及時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行承擔。

此公告解釋權歸昆明市盤龍區(qū)人民法院(政策咨詢電話:0871-65732046、0871-65732052)。

昆明市盤龍區(qū)人民法院

2017年4月14日

附件:昆明市盤龍區(qū)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書記員、司法協警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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