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知》(教學廳〔2017〕2 號)、《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14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教學〔2014〕4號)和《北京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京考研〔2017〕1號)的規(guī)定,制定我校2017年博士生入學考試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一、復試分數(shù)基本要求
2017年我校博士生入學考試進入復試分數(shù)基本要求,按照學校公布的分數(shù)要求執(zhí)行;報考“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基本分數(shù)要求單科不低于30分。
二、復試時間及安排
1、資格審查及體檢
考生資格審查由各學院組織,未參加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進行復試。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各學院在復試準考證和體檢表照片騎縫處加蓋公章(考生須提供體檢表照片),并到校醫(yī)院進行體檢??忌w檢時間、資格審查時間詳見各學院通知。
2、復試的基本內(nèi)容、形式及具體要求
復試時間為2017年4月25日—5月9日,具體時間、地點由各學院自定。復試內(nèi)容應至少包括:
⑴素質(zhì)及能力測試,滿分100分。采用面試方式的,由考生當場作答,復試小組現(xiàn)場評分,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各學院還可根據(jù)本單位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筆試,筆試作為素質(zhì)及能力測試的一項內(nèi)容,比重由各學院自定。各學院還應在此環(huán)節(jié)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zhì)和品德考核,考核的主要內(nèi)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學習(工作)態(tài)度、道德品質(zhì)、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對采用筆試方式的,必須保留有關筆試的詳細資料。
⑵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滿分50分,采用面試或面試、筆試相結合的方式,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須由精通外語的教師擔任,各學院在進行測試前,必須制定統(tǒng)一的測試辦法、測試要求和明確的評分標準,口語測試須當場給出分數(shù),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的主考教師須保持整個測試過程的評分一致性、連貫性和公正性。
⑶考生申請材料評價,滿分50分。各學院應制定評價標準,組織專門人員或指定復試小組對考生提供的碩士階段的成績單、碩士學位論文摘要(提前攻博考生和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提供碩士論文開題報告)、公開發(fā)表(出版)的論文(專著)、科研成果證明書、學習(工作)中獲獎證書、專家推薦信、自我評價等材料進行認真評價。
⑷同等學歷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兩門報考專業(yè)的碩士學位主干課程,由研究生院組織,時間地點待學院上報復試方案后另行通知考生。
三、錄取
1、考生復試總成績未達到120分的不予錄取,綜合素質(zhì)及能力測試成績未達到60分的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任何一科成績未達到60分的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作為錄取的重要依據(jù)。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接待及監(jiān)督電話:
復試錄取階段研究生院的接待電話為:61773961
學校紀檢的監(jiān)督電話為:61772561
北京教育考試院的監(jiān)督電話為:82837456
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