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是省教育廳直屬的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經費渠道為財政核撥。因教育招生考試事業(yè)發(fā)展需要開展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專項公開招聘工作。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心理素質好;
3.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無不良誠信記錄;
4.具有較扎實的專業(yè)理論知識,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較強的科研能力。
5.博士研究生、博士學位(簡稱博士研究生,下同),年齡35周歲及以下。
二、招聘崗位與要求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shù) | 年齡 | 專業(yè) | 學歷學位 | 其他要求 |
教育測量與評價專業(yè)技術崗位 | 1 | 35周歲以下 | 基礎心理學,統(tǒng)計學、應用統(tǒng)計,高等教育學。 | 全日制普通院校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且本科畢業(yè)專業(yè)為全日制普通院校理科專業(yè)。 | 男,研究方向為:教育統(tǒng)計學、教育評價學、心理測量學、大數(shù)據挖掘與分析、高等教育學。 |
三、信息發(fā)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教育廳網站(http://www.fjedu.gov.cn)、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eeafj.cn)公開發(fā)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方案發(fā)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止 。
2.報名方式:凡符合條件者均可報名,報名人員請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將以下應聘材料發(fā)送電子郵件至leiwenxin @mail.eeafj.cn,郵件主題注明“×××(招聘崗位)博士研究生應聘:×××(姓名)”。
應提交的報名材料(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31日):
①《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應聘報名登記表(專項招聘)》;
②身份證復印件;
③本、碩、博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2017屆畢業(yè)生暫時無法提供學歷、學位復印件的,應書面保證學歷學位真實性;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④科研主要成果復印件;
⑤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xiàn)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福建省教育考試院辦公室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核或體檢前提交。
報考人員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且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3.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考試考核
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此次招聘采取考試考核的方式確定擬聘人選,具體如下:
1.我院通過電話或郵件通知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者參加考試(報名費繳費、現(xiàn)場確認等事宜將一并通知)。
2.考試采用科研報告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科研報告和面試各占50%,總分100分,合格線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六、考核和體檢
1.根據考試情況,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在公示前,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1.聘用手續(xù)。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xù),我院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享受國家和福建省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的工資及社會保險等待遇。
九、聯(lián)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北二環(huán)中路59號
郵 編:350003
電 話:0591-86215607
十、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廳和我院共同組織實施。駐教育廳紀檢組、教育廳人事處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91-87853491(駐省教育廳紀檢組)、0591-87091212(教育廳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