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島理工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要求,經過對應聘人員提交的《應聘人員信息登記表》、《應聘輔導員報名表》和《應聘人員信息匯總表》進行匯總、審核,學校初步確定了通過初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現將現場資格確認及筆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布的范圍
此次公布的通過初審人員名單僅限碩士研究生崗位(教師39、教師40、輔導員2、教輔10-13、會計和校醫(yī)崗位)。
二、現場資格確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7年6月25日(周日)上午8:30-11:30。
地點:青島理工大學市北校區(qū)1#教學樓300階(青島市市北區(qū)撫順路16號)。
三、需提交的證明材料
1.身份證、國家承認的高中畢業(yè)后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交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并保證2017年7月31日前拿到碩士畢業(yè)證、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2.在職人員應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函。
3.應聘輔導員崗位的須提交中共黨員證明材料和主要學生干部等證明材料(主要學生干部指在本科或者研究生階段擔任過班長、團支書及學生會正部長級及以上職務);黨員證明材料可由所在黨組織開具,學生干部證明材料可由曾擔任職務的學生(團)組織出具證明,并蓋章(或提供相關聘書或獎勵證書等)。
4.應聘教師39、40崗位的須提交所從事的專項證明,教師40崗位還需提供國家一級運動員證書。
5.招聘專業(yè)為二級學科,畢業(yè)證書上打印為一級學科的應聘人員,請?zhí)峁┒墝W科專業(yè)證明,并加蓋學院或研究生部門公章。
以上材料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其中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復印件需按以下順序裝訂(由上自下依次為):
①粘貼本人照片的《應聘人員信息登記表》(正反打印在1頁上)或《應聘輔導員報名表》(單頁打印1頁);
②身份證復印件;
③各階段學歷、學位復印件(或就業(yè)推薦表,按取得順序排列);
④中共黨員和主要學生干部等證明材料;
⑤專項、一級運動員資格證明材料和二級學科說明材料;
⑥同意應聘函。
四、需要說明的問題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此次名單內:
①不符合公開招聘條件的(如專業(yè)不符等);
②不按照《招聘簡章》要求報名的;
③逾期報名的。
2.此次公布的名單是根據應聘者個人提供的報名信息進行初步審核確定的,如有異議,請本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學校審核,符合要求的也可以參加筆試;所提供證明材料與報名信息有不實的,取消筆試資格。
3.能到現場進行資格確認及參加筆試的人員須發(fā)送確認回執(zhí)(詳見附件2,以應聘崗位+姓名命名,如輔導員2張敏),于6月22日晚上18:00前發(fā)送到指定郵箱rsk@qut.edu.cn,逾期未發(fā)送“確認回執(zhí)”的視為放棄考試。
4.筆試時間擬定于 2017年6月25日(周日)下午14:00-16:00;之后輔導員崗位需進行心理測試(時間半小時)。
5.筆試總分為100分,設定合格分數線60分,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
6.面試擬定于2017年7月1日(輔導員崗位)和7月2日(其他崗位),具體以網站公布時間為準。
其他未盡事宜及變動事項,請及時關注青島理工大學校園網主頁和人事處網頁上的相關通知。
聯系人:徐老師,聯系電話:0532-85071077。
青島理工大學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