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
來源: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閱讀:1461 次 日期:2017-07-25 16: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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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機構、市直有關單位人事部門、有關考生:

根據廣東省建設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7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粵建注發(fā)〔2017〕9號)精神,為做好2017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我市有關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名單

二、考試地點

考試詳細地點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印發(fā)〈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執(zhí)行。

1.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中等專業(yè)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guī)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tǒng)一組織的經濟專業(yè)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tǒng)計專業(yè)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

2.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guī)劃和管理等學科和專業(yè)。

3.以上報名條件中規(guī)定的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4.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116號)精神,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qū)居民符合上述報考條件的,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在提交報考材料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

四、報名、收費標準和報考流程

2017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實行統(tǒng)一網上報名、繳費。凡選擇“廣州市”報名點參加2017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的人員,請登陸廣東人事考試網(www.gdrsks.gov.cn)進行報名。

(一)報名、繳費時間及考試收費標準

1.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7月10日9:00–7月31日17:00。

2.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我省房地產估價師考試等七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發(fā)改價格函〔2016〕3495號)規(guī)定,客觀題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主觀題按每人每科54元收取。

(二)報考流程

1.用戶注冊和電子照片上傳。首次登陸報名網站的考生請按網站要求進行注冊(必須填寫本人聯(lián)系電話),并簽訂《考生報考承諾書》(附件1)以及填寫《工作簡歷表》(附件3)。已完成注冊的考生請直接登陸系統(tǒng)填寫報名信息。

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除存檔外,還將用于制作準考證和證書,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考試合格后,考生無需再次提交紙質照片。

考生在上傳照片前,請先在報名網站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對照片進行處理,然后將審核通過(轉換后)的照片上傳。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轉換后的照片小于15K。

2.報名信息填報和確認??忌顷憟竺到y(tǒng),按要求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進行信息確認。凡因個人填寫信息不準確、不真實,造成審核不合格的,責任自負。

考生請按單位屬地原則報名。屬于廣州市市直或廣州市各區(qū)單位人員(單位名稱冠“廣州市”或在廣州市或廣州市各區(qū)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yè))請選擇“廣州市報名點”。

3.報名信息修改??忌缫M行信息修改,按照規(guī)定,在未確認報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個人信息;已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方可修改報名信息;報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考生在規(guī)定時限內參加考試且有科目合格的,請認真核對檔案號是否與上年度一致,如不一致,則無法滾動計算成績。出現(xiàn)該種情形時,考生可在繳費前聯(lián)系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要求修改;考試結束后,再提出檔案號信息修改的,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將不予受理。

4.報名表打印??忌瓿烧掌蟼?、信息填報和報名信息確認后,請下載并打印《2017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表》一經打印,將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前務必認真核對有關信息。報名結束后系統(tǒng)將不再支持《報名表》下載和打印。

5.繳費。報名實行統(tǒng)一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忌诰W上繳費前,務必再次確認報考級別、報考專業(yè)等報考信息,否則責任自負。

6.報名結束后,考生應將《報名表》和《工作簡歷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預審、蓋章并妥善保管,待該項考試預合格成績公布后,再交由報名所在地考試機構進行考生資格復核。領取證書時,再一并領取《報名表》、《工作簡歷表》和復核材料復印件,并交由相關部門存于個人檔案。

7.網上繳費后需要開具發(fā)票的“廣州市”報名點考生,必須在8月3日前登陸省建設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網站(www.gdzczx.com),填報考試費發(fā)票申請表,逾期不予受理。省建設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開具發(fā)票后,將在網站發(fā)布領取通知。

五、準考證打印和考試

(一)準考證打印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應于 2017年10月9日 9:00–10月13日 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負。打印后請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相片等信息內容,如發(fā)現(xiàn)與提交報名表信息不一致,報名點選擇“廣州市”的考生務必在考試前到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查詢更正。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

(二)考試

1.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設4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荚嚦煽內坪细袂屹Y格復核通過后,方能獲得資格證書。

2.《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2個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在答題紙上作答,該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3.按照國家關于做好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全工作的規(guī)定精神,考試開始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場,2小時后可提前交卷離場。請廣大考生務必密切關注考試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況,提前熟悉考場路線和考室位置,準時到場參加考試。

4.考生應考時需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考試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削筆刀)、除《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外,應試其余3個科目均可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嚴禁攜帶手機、耳機、電子筆、平板電腦、電子記事本等其他電子設備。

5.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guī)定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結束后,考試機構將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認定,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6.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

六、成績公布和成績復核

(一)成績公布及合格標準劃定

考試成績一般在考試結束兩個月后公布,考生可登陸中國房地產估價師網站(www.cirea.org.cn)進行成績查詢,具體公布時間以網站公告為準;合格標準線以國家劃定的標準為準。

(二)成績復核

考生對個人成績如有疑問,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5日內按考生所屬報名點提交成績復核申請,逾期不予辦理。報名點選擇“廣州市”的考生請到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按時提交成績復核申請。

七、考后資格復核

考生資格審核全省實行考前個人填寫、單位初審和考后考試機構資格復核的程序。為提高工作效率,縮短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在考試成績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接收考生材料并復核。請報名點選擇“廣州市”的全科達到預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按照廣州考試信息網(www.gzexam.com.cn)公布通知要求,按時提交復核材料(資格復核提交材料目錄及要求見附件4)。

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附件5),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按照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要求,凡未按規(guī)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fā)證書。

八、證書領取

“廣州市”報名點報考的考生,憑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到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證書(代領的須憑代領人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具體請留意廣州考試信息網公布的“領證通知”欄目。

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7年7月18日

附件:

1.考生報考承諾書

2.考試報名表

3.工作簡歷表

4.資格復核提交材料目錄及要求

5.代辦委托書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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