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臨時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與人數(shù)
社工3名
二、招聘條件
1、政治可靠,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組織紀律性強,服從工作安排;
2、身體健康,年齡在30周歲以下;
3、具備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平陽縣戶籍。
三、招聘程序
本著公開、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相關程序進行錄用。
1、筆試:筆試為綜合能力測試。滿分100分;
2、面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計劃數(shù)1:2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滿分100分。
3、錄用:根據(jù)總成績(筆試分+面試分)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空缺名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合格的進行政審,政審合格后予以錄用。若遇最后1名總成績相同者,筆試分高者優(yōu)先錄取。擬錄用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后,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四、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
1、報名時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單寸彩色照片2張,填寫《山門鎮(zhèn)招聘臨時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錄用資格;
3、報名時間:2017年8月23日-8月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4、報名地點:山門鎮(zhèn)政府1號樓1108室。
五、其他事項
1、對聘用人員實行三個月的上崗培訓試用期。
2、試用期間發(fā)現(xiàn)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3、未盡事項,由山門鎮(zhèn)黨群辦公室報請鎮(zhèn)委研究決定。
山門鎮(zhèn)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