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冠縣公安局招聘聘用制人員前期報名情況,經研究,在保持原基本報考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對招考報名工作做如下補充公告。
一、崗位學歷和專業(yè)要求
法醫(yī)檢驗、物證(dna)助理崗位要求放寬到具有全日制大學??茖W歷以上的臨床醫(yī)學、法醫(yī)學、基礎醫(yī)學、生物學、生物工程及化學等相關專業(yè);辦案中心助理崗位要求放寬到具有全日制大學??茖W歷以上的法律文秘、司法警務、法律事務、經濟法律事務法律等專業(yè);合成作戰(zhàn)崗位要求放寬到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以上的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物聯(lián)網工程等計算機相關專業(yè);其它崗位要求不變。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法
報名時間:2017年9月27日--9月29日
上 午:8 :00——11:30
下 午:14:30——18:00
報名地點:冠縣公安局一樓(冠宜春東路與興華路交叉口)。
聯(lián)系電話:0635-7173051
聯(lián) 系 人:曹警官 13863525022
張警官13863595588
報考人員攜帶以下材料報名:《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同底版近期1寸、2寸免冠彩色照片各4張,身份證、戶口本(索引頁和本人頁)、學歷證書及復印件1份,有專業(yè)特長或取得相關成績、榮譽的需出具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
報名時,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始終,發(fā)現(xiàn)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聘用資格。
三、原來已報名登記的考生原則上不再重復報名。
冠縣公安局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