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委<關于加強政法部門接收安置軍隊轉業(yè)干部工作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fā)〔2016〕13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對從事技偵、情報、反恐、維穩(wěn)、處突等與政法工作相通相近各類專業(yè)的2017年度營以下和專業(yè)技術計劃安置軍隊轉業(yè)干部,并符合錄警相關規(guī)定(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無任何黨紀政紀處分,營以下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可對口安置到市政法部門。
一、對口單位和崗位要求
(一)市人民法院2名。維穩(wěn)或處突1名,從事信訪或司法警察工作(按照入警條件要求,2018年5月1日前不滿34周歲且體能測試達標);技偵或情報1名,網(wǎng)絡或計算機應用專業(yè),從事網(wǎng)絡計算機應用管理或機要工作。
(二)市公安局機關及局直屬單位6名。計算機及相關專業(yè)、法律、少數(shù)民族語言及雙語翻譯等專業(yè)學歷,具有特種兵或武警特戰(zhàn)、特勤分隊服役經歷,或具有狙擊、排爆、防化等崗位工作經歷。
二、工作程序
(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
(二)接收單位查閱檔案;
(三)進行面試或技能測試;
(四)選錄人員確定并簽字。
三、申請對口安置到政法部門的每人限報1個單位,如有意向,務必于10月10日上午10點前將申請送市軍轉辦。
市軍轉辦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