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fā)〔2011〕155號)、中共桂林市委組織部、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桂林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桂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市人社發(fā)〔2012〕80號)精神,現決定組織實施桂林市教育局2017年局屬事業(yè)單位桂林市桂林中學、桂林市第三中學、桂林市田家炳中學、桂林市第八中學、桂林市中山中學、桂林市第十七中學、桂林市第十九中學、桂林市衛(wèi)生學校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工作。共12個職位計劃招聘12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招聘的基本條件
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㈡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㈢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㈣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業(yè)務知識和工作能力;
㈤具備應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詳見《桂林市教育局2017年局屬事業(yè)單位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計劃表》(附件1);
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各級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仍在處罰期限內的人員;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7年應屆年畢業(yè)生(其中,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㈦其他:
1、本次招聘條件中凡涉及時間段的計算,均以2017年8月31日為界;
2、年齡要求:詳見《桂林市教育局2017年局屬事業(yè)單位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計劃表》
3、國家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和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先向所在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取得單位及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后,方能報考,并在報名資格審查時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否則不予參加面試。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㈠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本次桂林市教育局2017年局屬事業(yè)單位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的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本公告發(fā)布時間: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18日。
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9日至2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桂林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地址:桂林市秀峰區(qū)解放東路19號(桂林市教育局辦公樓5樓),聯系電話:0773—2820032,聯系人:林寧。
凡符合招聘職位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人員,現場填寫《桂林市教育局2017年局屬事業(yè)單位直接面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貼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如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資格證明等),通過資格審查后交復印件一份。
現場報名原則上要求報考人員本人到場,如本人確有原因不能到場,可委托報名。受委托人提供報考人員有效身份證明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的,視為報考人員委托受委托人報名并承擔責任。
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注意核對報考專業(yè),專業(yè)請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務員考試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2017年版)》核對。報考人員本人所學專業(yè),在《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務員考試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2017年版)》中沒有列入的,報名時可以選擇與所列專業(yè)相近(所學專業(yè)主要課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職位報考,是否符合職位專業(yè)要求,由桂林市教育局和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核準。
2、本次桂林市教育局局屬事業(yè)單位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桂林市教育局不指定面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桂林市教育局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名義舉辦的面試培訓班,均與桂林市教育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公告》由桂林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本《公告》解釋電話:桂林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 0773—2823517
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www.glrsj.gov.cn
桂林人才網www.glrcw.com
桂林市教育局官網http://www.gledu.cn/
1:桂林市教育局2017年局屬事業(yè)單位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計劃表
2:桂林市教育局2017年局屬事業(yè)單位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
3: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務員考試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2017年版)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