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guī)定,我中心決定面向廣東省公開選調公務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人數
佛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科員1名。
二、選調條件
(一)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務員),且與職位相匹配的人員。
(二)年齡在35周歲(含)以下,男性,2年(含)以上工作經驗,年度考核均稱職及以上。職位要求的時間年限計算(年齡計算、工作經歷計算)截止至2017年9月30日。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專業(yè):預防醫(yī)學(b100701)、食品衛(wèi)生與營養(yǎng)學(b100702)、衛(wèi)生監(jiān)督(b100704)、流行病與衛(wèi)生統(tǒng)計學(a100401)、勞動衛(wèi)生與環(huán)境衛(wèi)生學(a100402)、營養(yǎng)與食品衛(wèi)生學(a100403)、公共衛(wèi)生碩士(a100903)。
(四)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語言表達和綜合協(xié)調能力。
(五)身體健康。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本次公開選調范圍:1.未滿試用期的;2. 受過刑事處罰、紀律處分的,或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紀檢部門和監(jiān)察機關立案審查的;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處理期限的;5.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試行)》需要回避的;6.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沒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國(境)外的 ;7.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1.請報名人員于2017年11月15日(以寄出郵戳為準)前將以下材料以快遞方式寄至佛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公室:《佛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選調公務員報名表》(見附件),公務員登記表,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復印件,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張,個人工作總結,業(yè)績成果等。材料寄送地址:佛山市禪城區(qū)影蔭路3號1303室,郵編:528000,聯系人:李小姐、黃小姐,聯系電話:0757-82212055。
2.請將報名表的電子版發(fā)至電子郵箱:
fscdc@fscdcs.gov.cn,郵件主題:佛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17年公務員選調報名+姓名。我中心對個人資料一律予以保密。
(二)資格審查:根據職位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選擇與職位相匹配人員,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審核情況及考試事宜將通過電話或短信的方式通知本人,考試時間待定。
(三)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各以40%和60%計入總成績,總成績分數合格線為60分。根據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確定擬選調人員??荚嚦煽兛勺鳛槲抑行慕窈筮x調人員的依據。
(四)體檢。依據總成績排名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集中安排體檢。體檢不合格的,由我中心決定是否依次遞補。
(五)考察。按規(guī)定對人選進行政治審查和考察。如政治審查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人選主動放棄,或所在單位不同意調出,由我中心決定是否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六)公示??疾旌细窈蟀匆?guī)定在“佛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對擬選調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轉任: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轉任手續(xù)。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須保持手機(報名表上手機號碼)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二)報考人員如存在弄虛作假或有違法違紀記錄的,取消選調資格。
(三)如有疑問,請咨詢佛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公室,聯系電話:0757-8221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