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宿遷市沭陽縣委辦/政府辦選調工作人員簡章
來源:沭陽縣人民政府 閱讀:5748 次 日期:2017-10-20 15: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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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江蘇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從縣鄉(xiāng)機關單位公開選調10名公務員充實到縣委辦、縣政府辦綜合文字人員崗位。

一、計劃和崗位

縣委辦綜合文字崗位,選調5人;

縣政府辦綜合文字崗位,選調5人。

二、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

全縣縣鄉(xiāng)機關中試用期滿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二)相關條件

1、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敬業(yè)精神;

(2)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除外);

(3)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yōu)秀的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40周歲;

(4)第一學歷為大學本科以上;

(5)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能夠適應經常性加班;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約定服務期未滿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存在較重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影響期限的;

(5)不符合任職回避有關規(guī)定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與方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

報名和資格審核由選調單位負責,采取網上報名、后臺審核的方式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核時間:2017年10月20日8:30至10月25日17:00。

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按要求填報《報名登記表》。報考縣委辦文字崗位人員發(fā)送至郵箱sy83939872@163.com,報考縣政府辦文字崗位人員發(fā)送至郵箱83939607@163.com。選調單位依據報考人員提供的報名信息及時提出審核意見。

報名結束后,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崗位,減少選調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

(二)筆試

筆試由縣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主要測試綜合素質和能力,不指定考試范圍。

筆試時間、地點以縣委組織部和選調單位電話通知為準。

(三)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選調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須提供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同意報考證明,待接到面試通知后交選調單位。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總成績。按選調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

(四)體檢

體檢工作由選調單位統(tǒng)一組織,體檢標準和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標準執(zhí)行。若出現體檢不合格的情況,由選調單位研究確定是否遞補,并報縣委組織部研究。

(五)公示和辦理手續(xù)

1、公示。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有關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辦理手續(xù)。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到選調單位先行試用。試用合格、能夠適應崗位的,由選調單位提請縣委組織部適時辦理調動手續(xù)。不能適應的,回原單位上班。

四、其他事項

(一)選調單位咨詢電話

縣委辦:83939872,縣行政中心1222室

縣政府辦:83939607,縣行政中心1122室

(二)監(jiān)督電話:83069811

附件:縣委辦、政府辦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縣委組織部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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