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扶貧開發(f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財政廳《關于多扶貧工作重點村駐村工作隊進行充實調整的通知》(魯組字[2018]7號)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報經(jīng)學校黨委同意,現(xiàn)就選調扶貧工作重點村駐村工作隊員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數(shù)量、去向及期限
全校共選調1名工作隊員;
工作隊員原則上安排在本單位選派的第三輪第一書記幫包的村;
駐村工作隊員每期駐村時間不少于2年,駐村工作期間干部一般不輪換。
二、選調標準
政治素質好,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和“四個自信”、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全面貫徹執(zhí)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工作作風扎實,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敢于擔當、肯于吃苦、甘于奉獻;綜合能力強,熟悉農村,熱愛“三農”工作,又一定組織協(xié)調能力,善于做群眾工作;身心健康,具備履職條件。
三、選調的程序
選調采取個人報名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在個人報名并經(jīng)組織審查后,由派出單位黨委研究提出人選。省委組織部統(tǒng)一培訓后到崗。
四、支持保障
駐村工作隊員駐村期間,只轉移組織關系,不轉行政、工資關系;駐村工作隊員參照同級選派第一書記相關政策享受工作經(jīng)費、待遇補貼;派出單位定期聽取駐村工作隊員的工作思想?yún)R報,經(jīng)常到村調研,指導促進工作,關心他們的家庭生活,當好堅強后盾;駐村工作隊員的管理、考核等事項,按照廳字[2017]50號文件和省里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五、選調工作時間要求
1月20日—22日,各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和附屬醫(yī)院黨委組織報名;23日下午下班前將報名結果書面報黨委組織部組織科雷嘉;24日黨委組織部審查報名人員條件;25日向學校黨委匯報,26日向省委組織部報送相關材料。
黨委組織部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