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嘉興市屬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嘉興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嘉委辦〔2007〕60號)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8年上半年嘉興市屬23家事業(yè)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35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2018年上半年嘉興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要求表》,請于4月3日起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嘉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zjjxrs.gov.cn);
嘉興考試培訓網(www.jxkp.com);
嘉興人事人才網(www.jxrsrc.com)。
其中,嘉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作為發(fā)布公告(通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二、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嘉興市常住戶口的人員[指嘉興市五縣(市)、兩區(qū)戶口,以2018年4月1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
3.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熱愛本職工作。
3.年齡18至35周歲(1982年4月11日至2000年4月11日期間出生),身體健康;在(一)中所列的第3條人員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7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4.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計算時間截止至2018年4月11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7.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18年4月1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的按社會人員報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yè)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規(guī)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程》(浙人社發(fā)〔2014〕15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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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疾煊筛髡衅竼挝恢鞴懿块T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進行。主要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公示。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人力社保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決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遞補。
(七)聘用。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guī)定執(zhí)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按畢業(yè)生報到程序辦理,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按時畢業(yè)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中小學教師入圍面試人員須書面報告所在學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由本人與學校協(xié)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必須在2018年4月11日9時-4月13日17時期間內注冊及報名,僅注冊不報名無效。截止2018年4月11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社會人員不得報考(戶口不限人員除外)。請報考人員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二)報考人員須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身份證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三)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四)困難家庭的報考人員應于2018年4月23日17時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市人力社保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聯系電話:0573-82228947),經審核后免除其考務費,但須先完成繳費確認后再退費。報考專設殘疾人招聘崗位的人員,免除考務費,但須先完成繳費確認后再退費。
(五)對報考崗位、學歷、學位、所需專業(yè)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已在計劃及崗位要求表上列出。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由招聘單位參考教育部專業(yè)目錄設置負責審核。對專業(yè)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向市人力社保局反映。
(六)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七)市人力社保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所有涉及相關輔導培訓均與我局無關。
(八)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市人力社保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九)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依據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招聘公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體檢、考察、公示等事宜將在嘉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zjjxrs.gov.cn)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筆試成績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qssy.zjks.gov.cn)查詢。
聯系電話(政策咨詢):0573—82228947。
監(jiān)督電話:0573—82228812。
嘉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