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8年度東至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guī)定,根據(jù)筆試成績和招聘計劃,對1502001等崗位資格復審缺額人員進行等額遞補(遞補人員名單詳見附表)?,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8年7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樓一樓101室(地址:東至縣西湖路濱河園6號樓,資格復審期間聯(lián)系電話:0566-5292981)
三、資格復審有關事項
(一)資格復審應提供的證件、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資格審查表和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及近期兩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張。
2、有從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要求的,還需提供相應從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二)若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資格復審,需委托人員辦理的,除提供以上證件、材料以外,還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證明書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不能按規(guī)定提供證件材料的或不按時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復審資格。由此出現(xiàn)人選缺額的,不再遞補。
東至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