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有關精神,進一步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充分利用退休教師優(yōu)勢資源,調動優(yōu)秀退休教師繼續(xù)投身教育的積極性,提高農村教育質量,促進我縣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根據《湖南省教育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湖南省實施中央銀齡講學計劃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教發(fā)[2018]25號)精神,現將茶陵縣銀齡講學計劃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對象及條件
招募對象為縣內外退休的優(yōu)秀教師,以退休的校長、教研員、特級教師、骨干教師為主。年齡一般在65(含)歲以下,身體健康,能夠承擔支教期間的課堂教學和其他教育教學工作,政治可靠、師德師風高尚、愛崗敬業(yè)、教育教學經驗豐富。講學教師原則上應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職稱,以高級教師為主,同時應符合招募崗位的其他要求。原單位返聘退休教師工作不列入銀齡講學計劃。
二、崗位職責
按照“需求為本、形式靈活”的原則,招募的講學教師可以根據專業(yè)特長開展以課堂教學為主的講學活動,也可根據受援學校的教育教學需求進行聽課評課、開設公開課、研討課或專題講座,指導青年教師、協助學校做好教學管理和開展教研活動等豐富多樣的講學活動,發(fā)揮示范和輻射作用,帶動提升受援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水平。
講學教師服務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學年,鼓勵考核合格的可以連續(xù)講學。教育局與擬招募講學教師簽訂銀齡講學服務協議,協議一年一簽,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正式簽約前,講學教師須提供一份近六個月內的體檢報告。講學教師服務期間,教育局將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不按協議要求履行義務的,或因身體原因不適合繼續(xù)講學的,予以解除協議。
三、招募程序
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擇優(yōu)”和“定校、定崗”原則,從縣內學校實際需要出發(fā),招募講學教師,結合講學教師專業(yè)特長,選準學科專業(yè)。具體程序為:公布需求—自愿報名—資格審核或遴選—公示公布—簽訂協議—上崗任教。
四、保障措施
(一)經費保障。講學教師服務期間人事關系、現享受的退休待遇不變。按月發(fā)放工作經費。講學教師工作經費由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按照年人均2萬元標準撥付,主要用于向講學教師發(fā)放工作補助、交通差旅費用及購買意外保險費等補助。
(二)政策保障。受援學校為講學教師提供宿舍,提供必要的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做好日常服務工作。講學教師因病因傷發(fā)生醫(yī)療費用,按本人醫(yī)療關系和有關規(guī)定辦理。對于講學期間考核不稱職或存在問題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五、報名及材料要求
1.應聘人員于2018年10月9日—10月12日填寫好《茶陵縣銀齡講學計劃講學教師申請表》到茶陵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及資格初審(具體招募學校見附表)。
2.報名時需提交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獲獎證書、榮譽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近6個月內體檢報告一份。
六、簽約錄用
1.符合招募對象及條件。
2.資格審核并根據我縣招募崗位分學科講課,縣教育局組織評委聽課、評課,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擇優(yōu)”和“定校、定崗”原則遴選。
3.公示公布,簽訂協議,上崗任教。
七、其他
1.請各應聘人員認真閱讀公告,充分了解銀齡講學計劃內容及招募學校工作、生活條件。
2.體檢報告必須由二級乙等及以上醫(yī)院出具。
3.招聘過程中,請應聘人員保持通信暢通,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中聯系不上視為自動放棄。
4.本人對所提供的有關證件材料真實性負責,如發(fā)現不符合招聘對象、條件或證件材料有虛假、不實,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個人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本公告由茶陵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6.咨詢電話:0731-25245310
茶陵縣教育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