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基層黨建工作,充實我區(qū)各鎮(zhèn)街、“兩新”組織黨務工作人員力量,根據(jù)工作需要,我部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黨建工作指導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數(shù)
本次招聘黨建工作指導員共36名。
二、報考條件
(一)身體健康,35周歲以下(1983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二)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三)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須在2018年10月1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
(四)熟悉黨的基本知識,能熟練使用計算機辦公軟件,有獨立工作和組織協(xié)調(diào)的能力;
(五)服從安排,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名: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二)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三)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guī)定的;
(四)有不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從發(fā)布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0月21日24時止。
2.報名資料:(1)《增城區(qū)2018年公開招聘黨建工作指導員報名表》(見附件);(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各一份;(3)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電子照片;(4)本人組織關系所在基層黨(工)委加蓋公章開具的黨員身份證明掃描件一份;(5)如為在職人員,提供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掃描件一份。
報名人員提供的資料必須齊全、準確且保證真實,如發(fā)現(xiàn)提供的資料不齊或弄虛作假,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3.報名方式:將報名所需的全部資料打包放在同一個文件夾(以“姓名全稱”命名),壓縮文件夾后發(fā)送至:zzbzzk2013@163.com。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僅對報名資料進行初步核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是否符合報考要求最終以資格復審、考察和聘用審批為準。資格初審合格者參加筆試,資格初審結(jié)果將短信通知報名人員。未收到短信通知的,視為報名未成功。
應聘者可致電:020-3282919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咨詢報名情況和資格初審結(jié)果。
(三)筆試
1.筆試時間: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2.筆試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3.筆試形式:采取閉卷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4.筆試內(nèi)容:黨務基礎知識、公文寫作。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5.參加筆試人員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考室參考。本人未能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考室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6.筆試結(jié)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至低順序,按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四)資格復審
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須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
1.復審材料包括:(1)《增城區(qū)2018年公開招聘黨建工作指導員報名表》原件(考生自行打印,簽名確認);(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3)本人組織關系所在黨(工)委開具的黨員身份證明原件;(4)戶籍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5)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證明原件;(6)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張;(7)如為在職人員,還須提交本人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2.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者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面試對象。
(五)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參加面試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候考室簽到和抽簽。本人未能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候考室簽到抽簽或未經(jīng)現(xiàn)場負責人員許可中途離開現(xiàn)場的,按自動放棄處理,不再安排面試。
3.面試采取結(jié)構(gòu)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評應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組織協(xié)調(diào)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言語表達能力、舉止儀表。
(六)組織體檢
1.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求和計算出總成績,并由高至低排序,按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組織體檢。具體安排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2.體檢人選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體檢。本人未能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或體檢中途擅自離開體檢場地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3.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
4.醫(yī)院體檢結(jié)論做出后,如體檢不合格者安排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復檢項目為不合格的項目,結(jié)論以復檢結(jié)果為準。
5.若有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進行遞補。
(七)考察、公示
1.體檢合格的,作為組織考察人選,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情況。
2.對擬聘用人選進行為期3個工作日的公示,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分配到各用人單位,并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3.因組織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間考生主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時,將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進行遞補。
四、工資福利待遇
經(jīng)聘用后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工資福利待遇執(zhí)行增城區(qū)黨建工作指導員工資福利標準,按規(guī)定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gòu)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廣州市增城區(qū)委組織部負責解釋(聯(lián)系電話:020-32829198)。
中共廣州市增城區(qū)委組織部
2018年10月11日
公告來源:http://www.zc.gov.cn/gk/rsgz/sydwzp/201810/t20181011_192335.html?from=groupmessage#10006-weixin-1-52626-6b3bffd01fdde4900130bc5a2751b6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