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廣東省河源市和平縣人民法院招聘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公告
來源:和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 閱讀:1264 次 日期:2020-04-25 10: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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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河源市和平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和平縣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4名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屬非編人員)。

一、崗位職責

從事審判事務性工作的輔助人員,在法官指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職責包括:負責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負責案件審理中的記錄工作;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具備從事司法輔助工作的專業(yè)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全日制本科學歷(不限專業(yè))或全日制大專法學(C0301、C0302、C0303)專業(yè)人員(報名時須已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須具備全日制本科學歷(不限專業(yè))或全日制大專法學(C0301、C0302、C0303)專業(yè)人員(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20年7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具體專業(yè)名稱以《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為準。

6.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功底;

7.年齡為28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至發(fā)布招聘公告日);

8.同等條件下有在法院、檢察院書記員工作經歷的考生優(yōu)先聘用(須提供該工作經歷的書面證明)。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曾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其他不宜擔任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的情形。

三、有關待遇

根據(jù)上級部門及和平縣政府有關文件確定薪酬及保障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2020年5月6日9:00至5月13日17:00。

(二)報名方式。

1.報考注冊。本次招聘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統(tǒng)一在全國事業(yè)單位招聘網(wǎng)報名(網(wǎng)https://www.qgsydw.com)。用本人身份證號碼進行注冊,在注冊前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在規(guī)定的時間登錄全國事業(yè)單位招聘網(wǎng)-和平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報名系統(tǒng),填寫報名表,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未按規(guī)定上傳照片或上傳虛假照片的,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報考資格。

2.初步審核。和平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報名系統(tǒng)將自動實時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表進行初審。

3.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應于2020年5月20日8:00至5月22日24:00期間,登陸全國事業(yè)單位招聘網(wǎng)-和平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考生參加本次招聘考試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忌鷧⒓庸P試、面試和資格審核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計算機中文錄入測試、面試方式進行,各項滿分為100分,其中:筆試占40%(40分),計算機中文錄入測試占30%(30分,分為看打、聽打測試,各占50%),面試占30%(30分)。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三項考試總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高底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1、筆試

筆試時間初定2020年5月23日上午9:00至11:00,筆試地點及注意事項以準考證為準??荚噧热轂橥ㄓ媚芰?、法律基礎知識(含法理學、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時事政治和寫作能力,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和平縣人民法院官網(wǎng)發(fā)布筆試成績。

2、資格審查。

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和招聘崗位人數(shù)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計算機中文錄入測試及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人選。進入計算機中文錄入測試及面試人員須在筆試成績公布后在3個工作日內到和平縣人民法院進行資格審查,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應聘資格。資格審核不符合要求的,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資格審查提供的資料如下:

(1)《和平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報名表》和筆試準考證,這兩項內容考生均可直接從報名平臺下載打印。

(2)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正反兩面復印件)。

(3)戶口簿(原件和戶主頁、本人頁復印件)。

(4)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已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包括政府購買服務人員)需提交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四)計算機中文錄入測試及面試

計算機中文錄入測試、面試的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計算機中文錄入測試及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和平縣人民法院官網(wǎng)公布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五)體檢

根據(jù)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由和平縣人民法院統(tǒng)一組織體檢,參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列為考察對象(考察不合格的從考試總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遞補),由和平縣人民法院組織考察組對考生的政治表現(xiàn)、德才情況進行考察。

(七)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

考察合格的,在和平縣人民法院官網(wǎng)公示7天。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規(guī)辦理聘用手續(xù)(不占用機關公務員和后勤服務人員編制)。首次合同期3年(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聘為我院勞動合同制人員;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可續(xù)簽合同。

五、其他事項

(一)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xiàn)證實,取消資格,考生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二)我院不負責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檔案。

(三)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咨詢電話:0762-5668896

和平縣人民法院

2020年4月23日

文章來源:http://www.heping.gov.cn/zwgk/gggs/content/post_365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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