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平壩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勤人員70名。
一、招聘工作原則及程序
1、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的原則。
2、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的程序進行。
3、招聘工作由平壩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平壩縣公安局工勤人員70名(詳見《招聘崗位一覽表》)。該崗位為全額撥款機關工勤崗位,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主要職責為協(xié)助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處理一線執(zhí)勤勤務,完成相關后勤和保障工作。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2、學歷和專業(yè)要求:
(1)報考A01-A10崗位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限招男性?,F(xiàn)為平壩縣戶籍退伍軍人學歷放寬到高中及以上),共設崗位50個。
(2)報考B崗位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漢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公安、部隊院校畢業(yè)生不限專業(yè))。共設崗位13個。
(3)報考C崗位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的計算機、網絡信息及相關專業(yè)畢業(yè)生。共設崗位2個。
(4)報考D崗位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中醫(yī)學、臨床醫(yī)學、護理、高級護理專業(yè)畢業(yè)生,共設崗位2個。
(5)報考E崗位須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專業(yè)不限)。共設崗位3個。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4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及以下(1982年12月31日及以后)。
4、現(xiàn)為安順市戶籍。
5、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
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事業(yè)單位新招聘在試用期內的人員;2010年1月1日以來招錄的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2.現(xiàn)役軍人;
3.尚未解除處分或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審查的人員;
4.曾受過記過或黨內警告及以上等次處分的人員;
5、正在接受司法機關調查尚未結論的人員;
6.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員;
7.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人員;
8.曾經有過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9.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yè)生;
10.道德敗壞,曾有過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人員;
11.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參加招聘的人員;
1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13.不符合招聘崗位有關條件要求的人員;
1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四、報名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9月5日至2012年9月7日(每個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平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中心大廳。
3.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出現(xiàn)報名信息錯誤或所提供證件與在筆試、體能測評、面試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等環(huán)節(jié)的,責任自負。凡提供材料與報考崗位所需條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承擔。
4.報名須提供的資料:畢業(yè)證、退伍證、戶口薄、招聘崗位所需其他條件的資格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公章的不超過有效時限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在職人員須同時持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彩照4張,填寫《平壩縣公安局2012年公開招聘工勤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1份。每名考生只能報考1個崗位。
(二)準考證發(fā)放
報考人員于2012年9月13日持本人身份證到平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中心大廳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是考生參加招聘考試整個環(huán)節(jié)的重要憑證,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證件而影響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考試
考試為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
報考人員須參加公告規(guī)定科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何一個科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則取消下一環(huán)節(jié)科目的考試資格。
1.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本次招聘按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數(shù)3:1比例設開考比例。若報名數(shù)小于招聘崗位數(shù)的,按比例減少招聘崗位數(shù)或取消招聘崗位數(shù)。
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不含戶口簿、駕駛證、護照等其他身份證明))和《準考證》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2、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在筆試結束后進行,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參加體能測試人數(shù)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員。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參加體能測試人員
體能測試項目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縱跳摸高。具體標準和實施細則參照錄用人民警察的規(guī)定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體能測試執(zhí)行過程中,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體能測試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體能測試所有項目均當場當次進行,考生簽字確認,對事后考生提出的復試申請不予受理。在體能測評中,考生對本人或他人體能測試項目成績有異議或有舉報的,須在此項目測試過程中向在場的紀檢監(jiān)察人員當場提出,對事后考生提出異議或舉報問題的申請不予受理。
出現(xiàn)體能測試不合格的,該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合格人數(shù)低于招聘計劃數(shù)與體能測試合格人數(shù)1:3比例的,按相應比例(招聘計劃數(shù)與體能測試合格人數(shù)1:3比例)調整和減少招聘計劃數(shù);無考生通過體能測試的崗位,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將在平壩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告。不再進行通知。
3、面試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占總成績的40%。
面試人員范圍按照體能測試后確定的招聘計劃數(shù),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并按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體能測評合格人數(shù)1:3比例確定。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人員。
面試時間、地點將在平壩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告。不再進行通知。
4、總成績計算
招聘人員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具體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筆試分數(shù)×60%+面試分數(shù)×40%
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xiàn)末位并列的,則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五)其他
面試前將對擬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平壩縣公安局審核。資格審核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審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并按該崗位招聘程序和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環(huán)節(jié),如果發(fā)現(xiàn)不符合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的,將取消應聘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六、體檢
根據(jù)總成績分別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人事廳、貴州省衛(wèi)生廳《關于印發(fā)〈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黔人發(fā)﹝2005﹞4號)和《貴州省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并要求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體檢費和復檢費均由考生自理。
如體檢有不合格者,按本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參加體檢。
七、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核對象。
考核內容主要以現(xiàn)實表現(xiàn)、學籍檔案、退伍檔案為主要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道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己艘龅饺?、真實、客觀、公正。
在考核中發(fā)現(xiàn)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平壩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取消應聘人員的擬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或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3.尚未解除處分或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審查的人員,有政治、經濟和其他問題的;
4.發(fā)現(xiàn)有其它較嚴重疾病的;
5.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人員;
6.曾違反過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7.曾受過記過或黨內警告及以上等次處分的人員;
8.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yè)生;
9.道德敗壞,曾有過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人員;
10.不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或提供報考崗位所需報名材料弄虛作假的;
11.在招聘工作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12.經平壩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況。
八、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xù)
1、公示
經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考核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平壩縣人民政府網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聘用
公示期滿無反映或雖有反映,但經調查不影響聘用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員須與用人單位簽訂在所聘崗位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的服務期協(xié)議。
九、待遇
新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政策規(guī)定和單位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執(zhí)行。試用期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1、紀律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按照政策規(guī)定、條件標準、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招聘和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xiàn)象。招聘考試各個環(huán)節(jié),由紀檢監(jiān)察人員對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咨詢電話:0853-4763108
0853-4226315
監(jiān)督電話:0853-4864498
2、本次招聘各環(huán)節(jié)考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3、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中,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新規(guī)定時,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4、在招聘過程中,平壩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發(fā)布的各項招聘公告(如減少或取消招聘崗位、考生成績、其它需公示的內容等等)都將在平壩縣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5、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平壩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
6、本次招聘由平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平壩縣公安局解釋。
平壩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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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壩縣公安局2012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勤人員.doc》來源于平壩縣人民政府門戶網,最近更新201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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