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報考簡章
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相關鏈接):
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tǒng)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http://www.cpta.com.cn/n1/2019/0611/c427073-31129860.html)
2.關于印發(fā)《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http://www.cpta.com.cn/n1/2019/0611/c427073-31129767.html)
一、重要提示
(一)本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報名前須認真閱讀考試相關規(guī)定,仔細對照報考條件。報考人員須承諾本人已經知曉規(guī)定的證明義務、證明內容和報考條件等告知事項,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和要求,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相關責任,以及承諾意思表示真實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報考人員確認報名繳費后,已繳報名費用不予退還。
(二)2020年度口譯考試及筆譯考試采取機考方式,統(tǒng)一使用人事考試機考系統(tǒng),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通過翻譯考試模擬作答系統(tǒng)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考試過程中,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tǒng)給出的考場規(guī)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jiān)考人員的安排。
(三)因報名系統(tǒng)對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驗需一定時間(24小時內),請已注冊的報考人員提前補充完善相關學歷信息,新報考人員及早注冊并完善注冊信息。
(四)根據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要求,為減少報考人員跨地域流動造成疫情防控壓力,報考人員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五)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二、時間安排
(一)全省網上報名時間:9月4日至9月13日
(二)網上繳費時間:9月4日至9月18日(報考人員填報信息可通過系統(tǒng)自動核驗的,確認報名信息后可直接進行網絡繳費;對于在線無法核驗以及核驗不通過的,須進行人工核查)
(三)接到所屬報名點核驗部門通知的報考人員人工核查時間:9月14日至9月15日(8:00-11:30;15:00-17:30),人工在線核查或人工現場核查的人員范圍及核查方式見“報名流程及繳費辦法”,報考一級翻譯和二級翻譯免1科的人員須進行人工核查。
(四)網絡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 11月6日起
(五)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1)口譯考試
日期 | 時間 | 科目 | 考試 方式 |
11月 14日 | 9:00—10:00 | 三級《口譯綜合能力》(英、日、俄、德、法、西、阿、朝/韓) | 機考 |
10:30-11:00 | 三級《口譯實務》(英、日、俄、德、法、西、阿、朝/韓) | ||
10:30-11:30 | 一級《口譯實務》(英、日、俄、德、法、西、阿、朝/韓) | ||
13:30-14:30 | 二級《口譯綜合能力》(英、日、俄、德、法、西、阿、朝/韓) | ||
15:00-16:00 | 二級《口譯實務》(交替?zhèn)髯g)(英、日、俄、德、法、西、阿、朝/韓) 二級《口譯實務》(同聲傳譯)(英) |
(2)筆譯考試
日期 | 時間 | 科目 | 考試 方式 |
11月 14日 | 9:00-11:00 |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英) | 機考 |
13:30-16:30 | 二、三級《筆譯實務》(英) | ||
11月 15日 | 9:00—11:00 | 一、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 (英、日、俄、德法、西、阿、朝/韓) | |
13:30—16:30 | 一、二、三級《筆譯實務》(英、日、俄、德、法、西、阿、朝/韓) |
(六)成績公布時間:考試結束60天后,報考人員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全國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網(www.catti.net.cn)查詢考試成績。
(七)領取證書時間:廈門考區(qū)考生請留意廈門市人社局網站通知(可根據通知要求選擇現場辦理或者郵寄辦理)。
(八)考試地點:福建省2020年度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考點擬設在福州,具體考點詳見準考證。
三、考試級別和科目
翻譯考試設有英、日、俄、德、法、西、阿、朝/韓共8個語種,每個語種翻譯資格(水平)均分為一、二、三級,各語種、各級別均設口譯和筆譯考試科目。應試人員須在當次考試中通過所報語種、級別的口譯或筆譯全部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口譯考試:一級口譯考試設《口譯實務》1個科目,二、三級口譯考試設《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2個科目。其中,二級《口譯實務》科目分設“交替?zhèn)髯g”“同聲傳譯”2個專業(yè)類別,目前僅英語同時開考“交替?zhèn)髯g”“同聲傳譯”,其他語種只開考“交替?zhèn)髯g”。
筆譯考試:一級筆譯考試設《筆譯實務》1個科目,二、三級筆譯考試設《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2個科目。
四、報考條件
(一)一級翻譯考試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翻譯行業(yè)相關規(guī)定,恪守職業(yè)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翻譯考試。
1.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
2.按照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評聘翻譯專業(yè)職務。
(二)二級和三級翻譯考試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yè)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語種、級別的翻譯考試。
(三)免試條件
在讀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含應屆畢業(yè)生)報考二級翻譯考試時,可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考試成績合格人員,統(tǒng)一由部中心會同外文局考評中心核驗、確認免試資格)
對取得二級英語口譯(交替?zhèn)髯g)合格證書的,在報考二級英語口譯(同聲傳譯)考試時,可憑二級英語口譯(交替?zhèn)髯g)合格證書,免試《口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同聲傳譯)》科目考試。
(四)說明
截至2019年底,全國259所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見附件1。
五、報名流程及繳費辦法
(一)用戶注冊
報名采用“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網絡報名、網絡審核、網絡繳費的辦法。首次報考人員須進行用戶注冊及照片上傳(可登錄福建人事考試網www.fjpta.com從“網上報名”入口登錄)。試行告知承諾制后,已注冊報考人員須補充完善相關注冊信息。網上報名系統(tǒng)將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提交注冊信息24小時后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查詢核驗結果。報考人員應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戶名及密碼,如泄露給他人導致個人信息外泄或填報信息錯誤,相關后果由本人承擔。
(二)照片上傳
報考人員在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照片處理工具軟件(可到福建省人事考試網“相關下載”處下載),使用該軟件報考人員自行對要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處理,生成文件名為“報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過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并自動通過照片審核。報考人員進行報名時,系統(tǒng)默認使用注冊時的照片。注:不能使用軍裝照。(特別提醒:上傳的照片將用于各項資格考試的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tǒng),請報考人員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新注冊的報考人員請?zhí)峁┌椎鬃C件照,已注冊報考人員可延用原來的照片。)
(三)填報信息
注冊完成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選擇考試項目,進入網上報名界面(未進行身份、學歷、學位核驗的考生無法選擇考試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填報相關信息后,系統(tǒng)生成《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由報考人員本人簽署(提交)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
報考人員必須認真核對報名信息,再點擊“報名信息確認”,報名信息確認后不可修改(未確認報名信息前,可以點擊考試狀態(tài)流程中的“信息維護”對報名信息進行修改)。
(四)人工在線或現場核查
正常情況下,報考人員填報信息由系統(tǒng)自動核驗,無須人工干預,系統(tǒng)自動核驗通過后,報考人員即可進行繳費確認。無法通過系統(tǒng)自動核驗的,應按報名系統(tǒng)要求,在線上傳相關材料后,核驗部門進行人工在線核查。報考人員可于上傳相關材料2個工作日后,自行查看審核情況。同時核驗部門可要求存疑報考人員補充提交相關材料。接到核驗部門電話通知的報考人員須在人工現場核查時間內攜帶規(guī)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現場核查,未按要求進行人工核查的,將按考試報名無效處理。
1.須進行人工在線核查的人員范圍
(1)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不實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
(2)具有中專以下學歷或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以碩士學位報名,且是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報考人員;
(3)身份、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
(4)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境外學歷學位需將畢業(yè)證書原件和《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合并一張圖片上傳);
(5)其他報考條件不能通過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
2.人工現場核查方式及需提供的材料
廈門考區(qū)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攜帶以下材料到廈門市人事考試測評中心(湖濱東路319號c座三樓)辦理人工現場核查:
(1)下載并打印報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諾欄內簽名;
(2)身份證原件;
(3)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港澳臺居民申請參加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符合報考條件的相應專業(yè)學歷證書原件,港澳臺及國外學歷的需要提供學歷認證原件);
(4)報考一級翻譯的報考人員,應攜帶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或按照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評聘翻譯專業(yè)職務相關材料原件。
(五)網絡繳費
1.收費標準。報名費財政、發(fā)改委核定的標準收費。
(1)筆譯考試報名費標準: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每科91元;一、 二、三級筆譯實務每科95元。
(2)口譯考試(機考)報名費標準:一級口譯實務每科400元;二級口譯綜合能力、二級口譯實務(交替?zhèn)髯g)每科200元,二級口譯綜合能力、二級口譯實務(同聲傳譯)每科500元;三級口譯每科190元。
繳費使用E繳通公共繳費平臺,如遇繳費技術問題請撥E繳通24小時客服熱線400-888-5699。
2.換取發(fā)票。報考人員網絡支付成功后,公共網絡繳費系統(tǒng)會顯示本次繳費的電子票據信息(電子票據信息:用于確認報考人員身份、辦理報名、考試以及換取紙質票據等其他業(yè)務)。報考人員可根據電子票據信息上“代開票據識別碼”到指定銀行(可直接在繳費系統(tǒng)查看指定銀行)換取打印紙質財政票據,代開票據網點可在E繳通公共繳費平臺查詢,咨詢電話:0591-87615506。
3.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報名費網絡繳納成功,方為報名成功?。▓竺M不含教材費) 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六、失信管理
(一)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報考人員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二)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建立失信應試人員黑名單制度,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加強跨部門聯動響應,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將被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失信應試人員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七、其它事項
(一)原省人事廳、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閩人函[2005]30號通知規(guī)定,自2005年起,各地區(qū)、各部門不再進行翻譯系列相應語種翻譯、助理翻譯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
(二)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等級劃分與專業(yè)能力:二級翻譯為具有一定的科學文化知識和良好的雙語互譯能力,能勝任一定范圍、一定難度的翻譯工作;三級翻譯為具有基本的科學文化知識和一般的雙語互譯能力,能完成一般的翻譯工作。
(三)參加考試人員,須在當次考試內通過相應級別的2個科目考試,方可取得人事部統(tǒng)一印制并用印的相應級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四)取得二、三級筆譯翻譯資格(水平)證書,并符合《翻譯專業(yè)職務試行條例》翻譯或助理翻譯專業(yè)職務任職條件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需要聘任相應職務。
(五)參加一級翻譯考試的人員,由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統(tǒng)一核發(fā)相應語種、相應類別一級翻譯考試成績通知書。達到國家統(tǒng)一確定的考試合格標準的考試成績長期有效。根據人社部發(fā)[2011]51號文件精神,今后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以下簡稱地區(qū))和國務院有關部門、中央管理的企業(yè)(以下簡稱中央單位)不再進行翻譯系列相應語種譯審和副譯審任職資格的評審。
八、考試須知
(一)本次翻譯機考支持的輸入法有:中文(簡體)-微軟拼音輸入法、中文(簡體)-極點五筆輸入法、中文(簡體)-搜狗拼音輸入法、英語(美國)、日語(日本)-Microsoft IME、日語(日本)-百度輸入法、法語(法國)、法語(加拿大)、阿拉伯語(埃及)、俄語(俄羅斯)、德語(德國)、西班牙語(西班牙,國際排序)、朝鮮語/韓國語(朝鮮語)-Microsoft IME &朝鮮語。
(二)應試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通過翻譯考試模擬作答系統(tǒng)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
(三)應試人員應攜帶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的準考證、法定有效身份證原件和黑色墨水筆參加考試。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可另行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不得將具有(電子)記錄/存儲/計算/通訊等功能的工具及規(guī)定以外的考試相關資料帶至考場座位??紙雠鋫洳莞寮?,考后收回。
(四)應試人員須提前30分鐘到達考場。遲到應試人員不得進入口譯考場;口譯考試期間,應試人員不得提前離場。遲到5分鐘以上的應試人員不得進入筆譯考場;筆譯考試開考2個小時內,應試人員不得交卷離場。
(五)在口譯考試開始作答之前,應試人員須測試并確認考試設備錄音、播放、輸入等功能是否運行正常?!犊谧g實務》科目考試結束后,應試人員須確認其作答錄音是否正常等。同語種同級別的《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兩科目考試連續(xù)組織,考試間隔期間應試人員不得離場。
(六)考試過程中,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tǒng)給出的考場規(guī)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jiān)考人員的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難以提前防范等因素致使考試無法正常完成的,應試人員可申請免費參加下一次同科目的翻譯考試。
九、考試用書
考生自行購買。
附件1:
全國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259所)
序號 | 院校名稱 | 序號 | 院校名稱 | 序號 | 院校名稱 | 序號 | 院校名稱 |
1 | 安徽大學 | 24 | 國際關系學院 | 47 | 暨南大學 | 70 | 燕山大學 |
2 | 安徽工程大學 | 25 | 華北電力大學 | 48 | 中山大學 | 71 | 河南大學 |
3 | 安徽工業(yè)大學 | 26 |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 49 | 廣西大學 | 72 | 河南科技大學 |
4 | 安徽理工大學 | 27 | 首都師范大學 | 50 | 廣西科技大學 | 73 | 河南理工大學 |
5 | 安徽師范大學 | 28 | 外交學院 | 51 | 廣西民族大學 | 74 | 河南農業(yè)大學 |
6 | 安慶師范大學 | 29 | 中國傳媒大學 | 52 | 廣西師范大學 | 75 | 河南師范大學 |
7 | 合肥工業(yè)大學 | 30 | 中國科學院大學 | 53 | 廣西師范學院 | 76 | 河南中醫(yī)學院 |
8 | 淮北師范大學 | 31 | 中國人民大學 | 54 | 廣西中醫(yī)藥大學 | 77 |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 |
9 |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 32 | 中國政法大學 | 55 |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 78 | 解放軍外國語學院 |
10 | 北京大學 | 33 | 中央財經大學 | 56 | 桂林理工大學 | 79 | 信陽師范學院 |
11 |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 34 | 中央民族大學 | 57 | 貴州財經大學 | 80 | 鄭州大學 |
12 | 北京工商大學 | 35 | 福建師范大學 | 58 | 貴州大學 | 81 | 鄭州航空工業(yè)管理學院 |
13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36 | 福州大學 | 59 | 貴州師范大學 | 82 | 鄭州輕工業(yè)學院 |
14 | 北京交通大學 | 37 | 華僑大學 | 60 | 海南大學 | 83 | 東北林業(yè)大學 |
15 | 北京科技大學 | 38 | 廈門大學 | 61 | 海南師范大學 | 84 | 哈爾濱工程大學 |
16 | 北京理工大學 | 39 | 蘭州大學 | 62 | 河北傳媒學院 | 85 | 哈爾濱工業(yè)大學 |
17 | 北京林業(yè)大學 | 40 | 蘭州交通大學 | 63 | 河北大學 | 86 | 哈爾濱理工大學 |
18 | 北京師范大學 | 41 | 西北師范大學 | 64 | 河北工業(yè)大學 | 87 | 哈爾濱師范大學 |
19 | 北京外國語大學 | 42 | 廣東工業(yè)大學 | 65 | 河北經貿大學 | 88 | 黑龍江大學 |
20 | 北京郵電大學 | 43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66 | 河北科技大學 | 89 | 牡丹江師范學院 |
21 | 北京語言大學 | 44 | 華南理工大學 | 67 | 河北農業(yè)大學 | 90 | 湖北大學 |
22 | 北京中醫(yī)藥大學 | 45 | 華南農業(yè)大學 | 68 | 河北師范大學 | 91 | 湖北工業(yè)大學 |
23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 46 | 華南師范大學 | 69 | 華北理工大學 | 92 | 湖北民族大學 |
93 | 湖北中醫(yī)藥大學 | 121 | 吉林大學 | 149 | 南昌大學 | 177 | 山東科技大學 |
94 | 華中科技大學 | 122 | 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 | 150 | 南昌航空大學 | 178 | 山東理工大學 |
95 | 華中農業(yè)大學 | 123 | 吉林師范大學 | 151 | 大連海事大學 | 179 | 山東師范大學 |
96 | 華中師范大學 | 124 | 延邊大學 | 152 | 大連海洋大學 | 180 | 煙臺大學 |
97 | 三峽大學 | 125 | 長春大學 | 153 | 大連理工大學 | 181 | 中國海洋大學 |
98 | 武漢大學 | 126 | 長春師范大學 | 154 | 大連外國語大學 | 182 | 中國石油大學 |
99 | 武漢紡織大學 | 127 | 東南大學 | 155 | 東北財經大學 | 183 | 山西大學 |
100 | 武漢工程大學 | 128 | 河海大學 | 156 | 東北大學 | 184 | 山西師范大學 |
101 | 武漢科技大學 | 129 | 江蘇師范大學 | 157 | 遼寧大學 | 185 | 太原理工大學 |
102 | 武漢理工大學 | 130 | 解放軍國際關系學院 | 158 | 遼寧師范大學 | 186 | 空軍工程大學 |
103 | 武漢輕工大學 | 131 | 南京大學 | 159 | 遼寧石油化工大學 | 187 | 陜西科技大學 |
104 | 長江大學 | 132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 160 | 沈陽建筑大學 | 188 | 陜西師范大學 |
105 | 中國地質大學 | 133 | 南京理工大學 | 161 | 沈陽理工大學 | 189 |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
106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134 | 南京林業(yè)大學 | 162 | 沈陽師范大學 | 190 | 西安工程大學 |
107 | 中南民族大學 | 135 | 南京農業(yè)大學 | 163 | 內蒙古大學 | 191 | 西安工業(yè)大學 |
108 | 湖南大學 | 136 | 南京師范大學 | 164 | 內蒙古工業(yè)大學 | 192 | 西安交通大學 |
109 | 湖南工業(yè)大學 | 137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 165 | 內蒙古師范大學 | 193 | 西安科技大學 |
110 | 湖南科技大學 | 138 | 南京郵電大學 | 166 | 寧夏大學 | 194 | 西安理工大學 |
111 | 湖南農業(yè)大學 | 139 | 蘇州大學 | 167 | 濟南大學 | 195 | 西安石油大學 |
112 | 湖南師范大學 | 140 | 揚州大學 | 168 | 聊城大學 | 196 | 西安外國語大學 |
113 | 吉首大學 | 141 | 中國礦業(yè)大學 | 169 | 魯東大學 | 197 | 西安郵電大學 |
114 | 南華大學 | 142 | 贛南師范大學 | 170 | 齊魯工業(yè)大學 | 198 | 西北大學 |
115 | 湘潭大學 | 143 | 華東交通大學 | 171 | 青島大學 | 199 | 西北工業(yè)大學 |
116 | 長沙理工大學 | 144 | 江西財經大學 | 172 | 青島科技大學 | 200 |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
117 | 中南大學 | 145 | 江西科技師范大學 | 173 | 曲阜師范大學 | 201 | 西北政法大學 |
118 | 中南林業(yè)科技大學 | 146 | 江西理工大學 | 174 | 山東財經大學 | 202 | 延安大學 |
119 | 東北電力大學 | 147 | 江西師范大學 | 175 | 山東大學 | 203 | 東華大學 |
120 | 東北師范大學 | 148 | 景德鎮(zhèn)陶瓷大學 | 176 | 山東建筑大學 | 204 | 復旦大學 |
205 | 華東理工大學 | 219 | 成都理工大學 | 233 | 天津理工大學 | 247 | 寧波大學 |
206 | 華東師范大學 | 220 | 電子科技大學 | 234 | 天津商業(yè)大學 | 248 | 浙江財經大學 |
207 | 華東政法大學 | 221 | 四川大學 | 235 | 天津師范大學 | 249 | 浙江大學 |
208 | 上海財經大學 | 222 | 四川師范大學 | 236 | 天津外國語大學 | 250 | 浙江工商大學 |
209 | 上海大學 | 223 | 西華大學 | 237 | 中國民航大學 | 251 | 浙江理工大學 |
210 |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 224 | 西南財經大學 | 238 | 西藏民族大學(地處陜西) | 252 | 浙江師范大學 |
211 | 上海海事大學 | 225 | 西南交通大學 | 239 | 新疆大學 | 253 | 四川外國語大學 |
212 | 上海海洋大學 | 226 | 西南科技大學 | 240 | 新疆師范大學 | 254 | 西南大學 |
213 | 上海交通大學 | 227 | 西南民族大學 | 241 | 昆明理工大學 | 255 | 西南政法大學 |
214 | 上海理工大學 | 228 | 西南石油大學 | 242 | 云南大學 | 256 | 重慶大學 |
215 | 上海師范大學 | 229 |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 | 243 | 云南民族大學 | 257 | 重慶師范大學 |
216 | 上海外國語大學 | 230 | 南開大學 | 244 | 云南農業(yè)大學 | 258 | 重慶醫(yī)科大學 |
217 | 上海中醫(yī)藥大學 | 231 | 天津財經大學 | 245 | 云南師范大學 | 259 | 重慶郵電大學 |
218 | 同濟大學 | 232 | 天津大學 | 246 | 杭州師范大學 |
文章來源:http://hrss.xm.gov.cn/xxgk/tzgg/202009/t20200907_247663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