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務員再參加公務員考試
來源:易賢網 閱讀:1558 次 日期:2012-09-09 22: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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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 我懷著非常急迫的心情向您請教,我是一個天津人,目前在云南基層國稅工作已經1年有余(含試用期),我是通過2011年的國家公務員考試走上國稅崗位的,當時招考職位表的備注里面,寫的是在此職位最低服務期5年?,F(xiàn)在我想回到天津工作,查看了一下天津省級公務員考試,其中天津地稅的職位我是符合要求的,并且對基層工作經驗也沒有限制,那么我想請問老師,到底怎么理解招考職位表里的備注內容,即“在此職位最低服務期5年”,我還可不可以參加天津的公務員考試,急盼回復!

回復:根據2012年度天津公務員招錄公告要求,服務年限未滿5年(含試用期)且所在單位不同意報考的不得報考,如果你要辭職,被辭退未滿5年的也不得報考,請慎重考慮。明年的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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