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昆明工作1年,勞動合同簽訂日期是2011年11月,如果有以下2種情況,請問戶口可以遷移至親戚(三代以內旁系)家嗎?
1、單位不同意落戶
2、單位同意從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內后落戶,但我在一年期剛到時辭職。
若是可以,請問需要些什么材料,請老師盡量說得明細些
謝謝
回復:按照你的說法,你的戶口遷移屬于親屬投靠,據我所知,遷移程序估計會有些復雜,由于各地的親友投靠規(guī)定有些差異,再加上我對其中的細節(jié)也沒有透徹的了解,還請你直接咨詢戶籍地派出所及旁系親屬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