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管理人員內部選聘公告
一、單位簡介
云南省交通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科院公司”)是云南交投集團全資二級企業(yè),是國家高新技術企業(yè)、創(chuàng)新型試點企業(yè)和全省科技創(chuàng)新智庫首批成員單位。先后獲得交通運輸部“文明單位”、云南省“文明單位”等榮譽稱號。交科院公司以集團業(yè)務、市場需求為導向,聚焦主責主業(yè),著力補鏈強鏈延鏈,聚焦“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主力軍、智慧交通產業(yè)發(fā)展排頭兵”及“服務行業(yè)高質量發(fā)展智囊團”功能定位,形成了“交通工程建設(新基建)、智慧交通研究與應用(信息化)、交通發(fā)展咨詢”三大主營業(yè)務。交科院公司擁有公路交通工程、消防設施工程、電子與智能化工程、機電工程、環(huán)保工程等7項專業(yè)承包資質,二三類公路養(yǎng)護工程資質4項;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集成二級”“信息安全服務安全工程類一級”“涉密信息系統(tǒng)集成資質”“交通建設工程監(jiān)理”“交通工程專項檢測”等60余項資質。建成1個省級重點實驗室(聯(lián)合共建)、1個省級工程研究中心、2個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個省級院士工作站和4個創(chuàng)新工作室。先后完成各類科研項目300余項,獲國家科技進步獎勵3項、部省科技進步獎57項、廳局級科技進步獎勵53項;在工程建設領域先后獲得“中國建筑工程魯班獎(國家優(yōu)質工程)”、“國家優(yōu)質工程金質獎”等省部級以上工程獎16項;制定國家標準、行業(yè)、和地方標準20項,獲得發(fā)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以及軟件著作權80余項,實現(xiàn)科技成果轉化97項,在國內外學術期刊發(fā)表學術論文600余篇。
二、選聘崗位
交科院公司本次面向集團公司及下屬單位選聘管理人員10人,具體選聘崗位信息詳見附件。
三、報名條件
(一)應聘者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思想政治素質,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業(yè)務能力,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2.與集團公司及下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且尚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集團公司中層以下員工(不含與交科院公司及其下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且尚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
3.男性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8年6月6日后出生),女性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3年6月6日后出生)。
4.符合選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具體詳見附件)。
5.服從交科院公司對工作崗位及地點的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聘者,不得報名
1.有違法犯罪或者違紀嫌疑,尚未查清的,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
2.受黨紀處分、政務處分、組織處理等責任追究未滿規(guī)定時限或處分尚未解除的。
3.與應聘崗位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在其分管的單位(機構)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招投標等有利益關系的崗位;不得應聘同一單位中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4.應聘者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或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不得報考涉及外事、國家安全、機要、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財務等重要崗位。
5.其他被交科院公司認定為不得報名的情形。
四、選聘流程
(一)報名
報名時間
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24:00時止。
1.報名方式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登錄云南交投集團人力資源信息管理系統(tǒng)進行報名(操作說明見附件2)。除采用該方式進行報名外,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報名。
2.報名要求
(1)每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不得重復報名。
(2)應聘者須按要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證件照、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工作經歷(勞動合同或相關工作證明材料)的相關材料掃描文件,以及所有可用作證明的相關材料(如職業(yè)資格證、職稱證、獲獎證書、聘用證書、任職文件、科技成果、論文等)掃描文件。
(二)資格審查(擬于2023年6月16日前完成)
根據應聘者網絡報名填寫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由交科院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招聘機構根據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現(xiàn)場確認)。
1.資格初審
同時滿足本公告報名的資格條件,且報名時按規(guī)定提供對應相關材料的視為資格初審合格。
2.資格復審(現(xiàn)場確認)
由交科院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招聘機構對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者進行資格復審(現(xiàn)場確認)。應聘者本人(或持本人委托函的其他人)須持應聘者身份證及網絡報名時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進行現(xiàn)場復審,并簽署相關承諾書。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者方可參加筆試。
以下情形認定為資格復審不合格:
(1)現(xiàn)場確認資料與報名提交材料不相符的;
(2)在資格復審、現(xiàn)場確認時無法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現(xiàn)場確認的;
(3)資格復審中發(fā)現(xiàn)不滿足報考條件的;
(4)在資格復審現(xiàn)場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
(5)其他被交科院公司認定為資格復審不合格的。
(三)筆試和職業(yè)能力(性格)測驗(擬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1.準考證發(fā)放
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者,由交科院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招聘機構統(tǒng)一發(fā)送準考證至應聘者提供的報考郵箱中,由應聘者自行打印。
2.筆試和職業(yè)能力(性格)測驗
筆試按百分制標準評分,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在筆試時,對應聘者進行職業(yè)能力(性格)測驗。職業(yè)能力(性格)測驗成績不作為綜合成績的組成部分,但未參加或職業(yè)能力(性格)測驗或測驗成績<48分(警戒線水平)的不能作為面試人選。
(四)面試(2023年7月10日前)
1.面試人選的確定
筆試成績≥60分且職業(yè)能力(性格)測驗分數≥48分的,根據筆試成績排名高低,按計劃選聘崗位人數的3倍確定面試人數和面試人選(若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的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列的,則并列進入面試)。若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的人數小于本崗位計劃選聘人數的3倍時,按實際進入面試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
由交科院公司根據崗位履職能力要求,對應聘者能力和素質進行面試綜合評價。面試按百分制標準評分,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五)擬錄用人選和遞補錄用人選
1.擬錄用人選
根據應聘者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下同)得分和排名,按擬錄用人選人數≤本崗位計劃選聘人數的原則確定擬錄用人選。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依次按照面試成績、筆試成績、職業(yè)能力(性格)測驗匹配度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錄用人選。面試成績<60分的,不能作為擬錄用人選。
2.遞補錄用人選
交科院公司根據應聘者綜合成績得分和排名,按計劃選聘崗位人數1倍確定遞補錄用人選。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依次按照面試成績、筆試成績、職業(yè)能力(性格)測驗匹配度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遞補錄用人選。面試成績<60分的,不能作為遞補錄用人選。
當本崗位擬錄用人選放棄錄用資格或不滿足錄用條件,交科院公司在遞補錄用人選有效期60天內根據綜合成績排名高低將遞補錄用人選順延遞補為擬錄用人選。遞補有效期滿后,遞補人員遞補資格自然取消。
(六)公示
經交科院公司黨委會議審議后的擬錄用人選、遞補錄用人選在云南交投集團官網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七)體檢
擬錄用人選需提交近期縣級及以上醫(yī)院體檢報告,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用,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八)錄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錄用人選,由交科院公司將選聘結果報備集團人力資源部,集團人力資源部按規(guī)定下發(fā)調動通知。
五、不予錄用情形
(一)擬錄用人選在審核、筆試、面試、體檢、公示等任一選聘環(huán)節(jié)不滿足條件的。
(二)具有不得報名情形的。
(三)錄用通知下發(fā)后,擬錄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愿放棄錄用資格。
(四)擬錄用人選本人存在經商辦企業(yè)、持有非上市企業(yè)股份、受聘任職非上市企業(yè)等;或近親屬、特定關系人所開辦、投資入股、任高管的企業(yè)與云南交投集團所屬全資、控股、參股公司存在業(yè)務往來、關聯(lián)交易等情形的。
(五)國家法律、法規(guī)、云南交投集團或交科院公司規(guī)定不得錄用的。
六、待遇
交科院公司提供具有競爭力的工資薪酬,完善的薪酬激勵機制、崗位晉升機制、社保福利體系(為員工購買五險(含大病險)、住房公積金,員工可享受企業(yè)年金、企業(yè)補充醫(yī)療保險、職工醫(yī)療互助(員工自愿參加)),員工享有年休假、職工健康體檢、職業(yè)培訓等福利待遇。
七、重要提示
(一)本次選聘資格復審、筆試、面試等地點均在昆明市范圍內,具體時間及地點以正式通知為準。
(二)本公告及有關通知發(fā)布的官方網站為云南交投集團官網。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而導致的一切后果,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三)本次選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任何的假借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云南交投集團和交科院公司無關。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四)本公告網絡報名系統(tǒng)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應聘者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自行承擔。
(五)應聘者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和提供的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并認可交科院公司對相關信息的處理(不含本次選聘以外的其他活動)。如果報名填寫信息、提供材料與應聘者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的,應聘者將被視為違反誠信承諾,由此帶來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將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六)本次選聘的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等環(huán)節(jié)的結果將由交科院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招聘機構通過短信或郵件的方式告知參加本環(huán)節(jié)的應聘人員。
(七)公開選聘期間,請應聘者主動關注交科院公司選聘公告、公示等有關信息,保持所提供的通訊方式通暢,因應聘者不及時查閱或通訊不暢而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八)本公告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調整的,另行發(fā)布公告通知。
八、咨詢聯(lián)系
聯(lián)系電話:0871-63168902(交科院公司人力資源部)
九、投訴監(jiān)督
聯(lián)系電話:0871-67165674(云南交投集團人力資源部)
0871-63197227(交科院公司紀委)
十、其他
本公告及相關附件的解釋權歸交科院公司所有。
附件1: 交科院公司2023年管理人員內部選聘崗位統(tǒng)計表
云南省交通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6日
來源:https://www.ynjttzjt.com/archives/20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