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四川省工商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遞交加分材料通知
來源: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 閱讀:1242 次 日期:2012-10-19 13: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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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關于2012年下半年省直機關和垂管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以下稱《公告》)及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遞交加分材料時間

2012年10月29日至11月6日工作日8時30分至18時。

二、遞交加分材料地點

四川省工商局人事處,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qū)玉沙路118號1409室。

三、加分資格

詳見《公告》。

四、應攜帶材料及注意事項

1、抗震救災表現(xiàn)突出人員加分應攜帶準考證復印件(注明聯(lián)系電話)、表彰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表彰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如果從表彰證書中無法判斷是否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災中立功受獎,則表彰文件為必要。

2、符合條件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加分應攜帶準考證復印件(注明聯(lián)系電話)、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僅需復印戶主和考生本人兩頁)或戶籍證明原件,報考阿壩州工商系統(tǒng)的大專學歷考生需提供四川省戶籍證明。

3、已享受加分錄用為公務員的考生本次報考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

4、四川省少數(shù)民族自治縣包括樂山市馬邊縣、峨邊縣,綿陽市北川縣,涼山州木里縣。

5、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請嚴格按照上述要求準備材料,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憑考生本人簽字摁指印的委托書)進行辦理,不得通過郵寄、傳真等方式送達,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

四川省工商局人事處

201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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