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縣社會工作服務中心
關于公開招聘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人員的公告
因業(yè)務需要,紅河縣社會工作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人員1名,具體要求如下:
一、崗位:民政財務人員
(一)要求財務或會計等專業(yè)大專以上學歷(以有效證件為依據),熟練運用各類財務軟件,擁有良好的學習能力,持有相關證書,有經驗者優(yōu)先;
(二)年齡在22周歲—45周歲(已婚優(yōu)先);
(三)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理念和技巧,具備愛崗敬業(yè)精神。
二、工資待遇
(一)試用期1個月,工資2500元(不繳納保險);
(二)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后,每月工資3600元(含單位及個人繳納養(yǎng)老、失業(yè)、工傷險)。
三、其他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有報名資格:
(一)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其影響期或處分期限未滿的;
(二)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三)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四)五年內因違紀被所在單位取消錄用(招聘)資格、開除、辭退、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員;
(五)五年內在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招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人員;
(六)其他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確定初選人員(以紅河縣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書面或電話通知為準)、再經過面試、體檢、培訓、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招聘人員報名地點為紅河縣民政局一樓社工中心辦公室,報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現場填寫《紅河縣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民政社會救助服務人員報名表》(附近期5分彩色相片一張)。
2.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其它職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若不能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取消報名資格。報名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名資格。
(二)報名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三)資格審查:招聘人員由紅河縣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初審,確定初選人員名單。
(四)面試或組織考察:凡通過資格審核并確定為初選人選的人員(以書面或電話通知為準)參加紅河縣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組織的面試或者由紅河縣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組織考察,最終擇優(yōu)錄用(具體以哪種方式錄用待定)。
(五)體檢:體檢醫(yī)療機構必須是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項目為常規(guī)體檢(體檢費用自行承擔);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依次遞補。
(六)公示及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對外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由縣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報經縣民政局審核通過后,按照有關程序和規(guī)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五、錄用及管理
按紅河縣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出臺的管理辦法,對日常工作和年內績效進行具體考核。聘期為一年一定,考核合格者可續(xù)簽合同,不合格者自然終止。
六、工作地點
紅河縣迤薩鎮(zhèn)蓮花路民政局
七、聯系方式聯系人:徐鳳華電話:17787754375
紅河縣社會工作服務中心
2024年1月10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Vaoi841veCYTph566EGHJA?scene=25#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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