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進入體能測評的考生:
根據(jù)《2012年浙江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統(tǒng)招錄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員)學員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人民警察職位需經體能測評后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所有職位的入圍面試人員面試前要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F(xiàn)將體能測評、資格復審等有關事項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體能測評
1、體能測評時間:2012年10月31日
2、報到地點:請考生于10月31日上午8時15分前到蘭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蘭溪市社會保險大樓)一樓報到(府前路234號,乘1路、8路、23路公交車到社保大樓下),統(tǒng)一乘車前往。遲到10分鐘的視作放棄!
3、考生憑體能測評準考證參加體能測評。請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至體能測評場地領取體能測評準考證。
4、請各位考生于10月30日上午11時前到公安局政治處交近期免冠2寸正照1張。
5、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得參加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2012年10月31日下午14:30至16:00。
2、資格復審地點:蘭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會議室。
3、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以下資料:
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的證明及勞動合同、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招錄職位所需要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若戶口簿不能體現(xiàn)高考入學時戶口所在地,則應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高考入學時戶口所在地證明)、學歷證書等招錄職位所需要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三、其他事項1、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將于2012年11月3日參加面試,有關面試的具體事項詳見資格復審現(xiàn)場發(fā)放的《面試通知》。具體入圍人員見《2012年蘭溪市警察學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2、聯(lián)系電話:88891752(蘭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88853022(蘭溪市公安局)。
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一)男子組
項 目 | 標 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秒1 | ≤13秒4 |
1000米跑 | ≤4分25秒 | ≤4分35秒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組
項 目 | 標 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秒1 | ≤14秒4 |
800米跑 | ≤4分20秒 | ≤4分30秒 |
縱跳摸高 | ≥230厘米 |
2012年金華蘭溪市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規(guī)則
蘭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蘭溪市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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