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普洱市瀾滄縣機關、事業(yè)單位考調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瀾滄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 閱讀:540 次 日期:2024-10-04 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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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瀾滄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jù)《瀾滄縣公務員轉任、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24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考調職位

公開考調職位分為兩類,一類面向縣內符合條件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調;另一類面向符合條件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含機關工勤人員)考調。具體詳見《2024年瀾滄縣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報名范圍、資格條件

(一)報名范圍

1.瀾滄縣職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非領導人員、機關工勤人員;

2.縣外事業(yè)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人崗相適,具備職位所需的政治素質、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專業(yè)資格和身體條件;

(2)符合職位年齡要求。年齡要求40周歲以下的,為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的,為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及以上的人員,年齡可放寬5周歲。

(3)滿足服務年限要求:

鄉(xiāng)(鎮(zhèn))級工作人員(含縣級派出鄉(xiāng)鎮(zhèn)機構)報考縣級職位(不含派出鄉(xiāng)鎮(zhèn)機構)的,須滿足招錄(聘)到鄉(xiāng)(鎮(zhèn))工作5年(含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的要求;鄉(xiāng)(鎮(zhèn))級工作人員(含縣級派出鄉(xiāng)鎮(zhèn)機構)報考鄉(xiāng)(鎮(zhèn))職位(含縣級派出鄉(xiāng)鎮(zhèn)機構)的,須滿足招錄(聘)到本鄉(xiāng)(鎮(zhèn))工作3年(含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的要求;特殊崗位具體服務年限以招錄(聘)時簽訂的合同、協(xié)議或規(guī)定為準。

(4)符合公開考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工作經(jīng)歷年限、任職經(jīng)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10月31日,現(xiàn)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學歷學位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應于報名前取得。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考調:

(1)未經(jīng)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的;

(2)試用期未滿的;

(3)未滿服務年限要求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轉任(調配)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懲戒措施尚未解除的;

(7)檔案材料或信息造假,“三齡兩歷一身份”等信息存疑,未經(jīng)組織核查認定,或干部人事檔案重要材料不全的;

(8)轉任(調配)后即構成《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所列情形的;

(9)其他不宜轉任(調配)的情形。

三、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公開考調職位及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職位表》,報名人員可在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通過瀾滄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wǎng)(http://www.lancang.gov.cn/)及新媒體平臺查詢。

報名人員如需咨詢《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職位表》公布的電話直接與公開考調單位聯(lián)系。

(二)報名

采取報名人員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捎杀救松暾埐⒔?jīng)單位黨委(黨組)審核同意后報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組織推薦報名。

報名步驟如下:

(1)組織推薦。報名人員登錄指定網(wǎng)站下載、填寫并打印《2024年瀾滄縣公開考調報名推薦表》(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縣內人員由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后出具推薦意見并蓋章。縣外人員由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組織或人社部門審核后出具推薦意見并蓋章。

組織推薦要堅持基層導向和隊伍穩(wěn)定相統(tǒng)一,強化黨組織推薦把關作用,著力推薦熟悉基層情況,符合上級機關要求的優(yōu)秀人才。報名人員所在單位應對其政治素養(yǎng)、工作經(jīng)歷、工作年限、工作能力、工作作風等進行把關,政治素質不過硬、作風不扎實、不擔當、不作為、推諉扯皮、不專心工作的,不得推薦報名。對調入(轉入)現(xiàn)所在單位服務未滿2年的縣內人員也不得推薦報名。

(2)提交報名申請。網(wǎng)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9:00至2024年10月14日12:00。

報名人員登錄指定網(wǎng)站通過鏈接進入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上注冊,設置個人密碼,通過報名系統(tǒng)上傳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文件應為JPG格式,照片寬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如實填寫詳細信息,填報職位,并將身份證(正反兩面)、學歷學位證書、審核蓋章后的《報名推薦表》電子文檔(須制作為同一個PDF文檔,5M以內)上傳報名系統(tǒng),提交公開考調單位審核。用戶名和個人密碼是查詢資格審核結果、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依據(jù),報名人員務必牢記。

每名報名人員限報1個考調職位,多報無效;報名人員須真實、準確、完整地提供相關材料,對于弄虛作假行為,一經(jīng)查實,即終止或取消公開考調資格。

(三)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由公開考調單位及主管部門采用人工審核的方式進行。

公開考調單位在收到報名人員《報名推薦表》后1日內完成資格審核,并通過報名系統(tǒng)反饋資格審核結果。

報名申請通過資格審核的,不得再改報其他職位。報名期間,資格審核結果為“不合格”的報名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核結果為“退回補充資料”的報名人員,應根據(jù)公開考調單位要求及時補充完善相關資料。

資格審核(查)貫穿公開考調工作全過程,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公開考調單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調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職級)發(fā)生變化,導致報名人員處于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不滿1年,再或者縣內人員在本單位工作不滿2年的,終止其考調程序,不再作為考調人選。

(四)職位裁減及改報

符合報名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與每個職位考調人數(shù)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對部分專業(yè)性較強、符合條件人數(shù)較少的職位可將開考比例降低至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考調工作領導小組將對考調職位進行裁減或取消,并在指定網(wǎng)站公布職位裁減及職位取消情況。對被取消職位的報名人員允許改報其他職位,報名人員須于2024年10月16日9:00至18:00登錄報名系統(tǒng)完成網(wǎng)絡報名,由公開考調單位予以資格審核。

(五)打印準考證

2024年10月17日9:00起,報名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重點測查用黨的創(chuàng)新理論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

時間:2024年10月19日(星期六)9:00—11:00,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報名人員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須與報名時一致)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地點:考點統(tǒng)一設置在瀾滄縣城,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參加筆試。筆試有關事宜及筆試成績在指定網(wǎng)站公布。

(2)成績查詢。報名人員可于2024年10月中、下旬在指定網(wǎng)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筆試滿分為100分。

(二)資格復審及面試

(1)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筆試成績,綜合分析后劃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2:1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按2:1的比例末位出現(xiàn)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數(shù)與職位考調人數(shù)比例未達到2:1的,按實際筆試合格人員確定面試人員。

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通過指定網(wǎng)站發(fā)布面試公告,并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2)資格復審。面試前,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統(tǒng)一組織各考調單位,對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所提供的報考材料進行現(xiàn)場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才可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中出現(xiàn)因人員放棄或復審不合格而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1批次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按實際合格人員組織面試。

復審材料應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推薦表》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公開考調單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凡有關材料不齊、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公開考調單位有權取消報名人員參加面試資格。

(3)面試組織。面試由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面試滿分為100分,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考調人數(shù)比例達到或高于2:1的職位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2:1的職位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70分。

(4)總成績計算及公布。總成績由筆試和面試加權計算。筆試成績所占比例不得低于40%,面試成績所占比例不得高于60%(具體看職位公告的權重)。

具體計算方法為:總成績=筆試成績×筆試權重+面試成績×面試權重。

上述考試涉及的筆試、面試、總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

至小數(shù)點后兩位。

五、考察和體檢

(一)確定進入考察人員名單

公開考調單位黨委(黨組)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不低于1:1、不超過1:2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人選。

(二)考察

公開考調單位應選派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公開考調崗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考察可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等方法進行,也可采取德的專項測評、實績公示、業(yè)績評價和履歷分析等辦法。

(三)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根據(jù)考試、考察和崗位要求等情況,公開考調單位黨委(黨組)按照1:1的比例集體研究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人員自行負擔。

體檢階段出現(xiàn)不合格的,經(jīng)單位黨委(黨組)研究需要遞補人員的,報請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進行1個批次遞補。

六、決定人選

公開考調單位黨委(黨組)按管理權限,將體檢合格人員報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后,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考調的,由組織、人社部門按照相關程序報批。對反映影響考調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考調資格。對反映影響考調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考調,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考調。

對研究通過的縣外人員按程序辦理商調等手續(xù)。

對研究通過的縣內轉任(調配)人員統(tǒng)一設置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擬考調轉任(調配)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轉任(調配)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七、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由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職位設置、資格審核、考察、體檢、公示等有關具體事項由公開考調單位負責解釋。

(二)本次公開考調工作嚴格按照有關紀律和要求執(zhí)行,違反工作紀律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報名人員提交《報名推薦表》時,須核對聯(lián)系電話(手機)是否真實、有效,以便公開考調單位在資格審核及后續(xù)工作中能及時聯(lián)系本人。因無法與報名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負責。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輔導培訓。敬請報名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1.2024年瀾滄縣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公務員及參公人員)

2..2024年瀾滄縣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事業(yè)單位及機關工勤人員)

3.2024年瀾滄縣公開考調報名推薦表(縣內人員)

4.2024年瀾滄縣公開考調報名推薦表(縣外人員)

瀾滄縣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9月30日

附件【附件1 瀾滄縣2024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公務員及參公人員).xls

附件【附件2-瀾滄縣2024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事業(yè)及機關工勤人員).xls

附件【附件3 2024年瀾滄縣公開考調報名推薦表(縣內人員).docx

附件【附件4 2024年瀾滄縣公開考調報名推薦表(縣外人員).docx

來源:http://www.lancang.gov.cn/info/5847/7410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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