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聊城東昌府區(qū)公安分局招聘考試違紀處理規(guī)定、考場規(guī)則
來源:東昌府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 閱讀:809 次 日期:2012-12-27 14: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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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聘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該科試卷按零分處理。

攜帶規(guī)定以外與考試有關的物品進入考場,且未按規(guī)定位置存放的;

考試信號發(fā)出前答題,考試終了信號發(fā)出后繼續(xù)答題的;

在試卷(答題卡)規(guī)定的地方之外填寫姓名、準考證號的;

未在規(guī)定的考場和座號上參加考試的;

在考場內喧嘩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行為的。

應聘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證件不全、且不聽勸阻進入考場參加考試的;

交頭接耳,打暗號、手勢,不聽監(jiān)考人員警告的;

傳遞交換試卷,偷看他人答案或有意將自己的答卷(答題卡)讓他人抄襲的;

在評卷過程中被認定為雷同卷的;

有其他舞弊行為的。

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外,在考區(qū)范圍內予以通報,三年內不準參加我區(qū)的人事考試。

偽造證件、證明等材料取得考試資格的;

請人替考或代人考試的;

偷換試卷的;

利用移動電話、電子設備等通訊工具作弊的;

考試期間撕毀試卷(答題卡)或將試卷(答題卡)帶出考場的。

四、對無理取鬧、擾亂考場秩序、辱罵監(jiān)考人員和應考人員、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取消其當年考試資格,三年不準參加我區(qū)人事考試。情節(jié)嚴重者,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考 場 規(guī) 則

應考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缺一不可)進入所在考場參加考試??记?5分鐘由監(jiān)考人員驗證后入場,對號入座。然后將兩證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備檢查、核對。

應考人員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考試期間,原則上不允許考生上廁所,確因疾病等特殊原因上廁所的,監(jiān)考人員要及時向巡視或主考副主考匯報,經批準后由同性巡視或流動監(jiān)考人員帶著去廁所并負責送回考場??荚嚱Y束后方可交卷出場。

應考人員只準帶鋼筆、圓珠筆、2B鉛筆、塑料橡皮,不得攜帶任何書籍、資料、小抄、手機、計算器、電子記事本和其它不許帶入的物品進入考場。開考后,不得相互借用任何物品。

開考鈴響后開始答題,應考人員必須在開考后5分鐘內在試卷和答題卡規(guī)定的位置上準確填涂姓名和準考證號碼,不準在試卷上作其他任何標記。

應考人員不得要求監(jiān)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fā)有誤,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

應考人員答題一律用蘭、黑色鋼筆或圓珠筆在規(guī)定的位置作答,或用2B鉛筆填涂,字跡要清楚、工整。用紅色等其他顏色或鉛筆答題,所答試卷一律作廢。

應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保持考場安靜,不許交頭接耳、左顧右盼,嚴禁偷看、抄襲他人答案或交換試卷。

應考人員要尊重考場工作人員,自覺接受監(jiān)考人員、巡視人員的監(jiān)督、檢查。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考務工作人員者,主考有權令其退場,停止考試。

考試結束鈴響,應考人員要立即停止答卷并將試卷扣放在桌面上,經監(jiān)考人員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除本考場監(jiān)考、考點主考、副主考外,其他工作人員不得進入考場。

考場內嚴禁吸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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