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公務員考錄遞補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因部分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按照考生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遞補的原則,經(jīng)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遞補以下2名考生參加面試:
準考證號 | 職位名稱 | 報考職位代碼 | 最低面試分數(shù) |
979142192329 | 對外交流和涉外培訓主任科員及以下 | 0201104001 | 107.9 |
979134130107 | 對外交流和涉外培訓主任科員及以下 | 0201104001 | 107.9 |
請以上考生按學院面試公告要求進行確認并準備好有關材料。
中國延安干部學院人力資源部
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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