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雷山縣縣直機關和參照管理單位工勤人員社會化聘用管理辦法》和《雷山縣公安消防大隊關于招聘工勤人員工作實施方案》精神,為緩解我大隊機關警力不足的矛盾,經大隊黨委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招聘工勤人員4名,特發(fā)布本公告。
一、招聘工作崗位
(一)大隊文秘人員2名。
(二)大隊消防宣傳工作人員1名。
(三)駕駛員1名。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雷山縣戶籍或者生源大專及以上,縣外戶籍為全日制本科并獲得學士學位及以上文憑的可參與此次招聘工作。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作風正派、有社會責任感和正義感,遵守憲法和法律,無違法犯罪記錄,家庭和社會關系歷史清白,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工作積極。
3.身體健康,無色盲,無色弱;雙耳無重聽,無口吃,體型端正,無殘疾、無傳染病、無精神病史、無其他嚴重疾病。除以上條件外,其他身體條件參照公務員用人的體檢合格標準執(zhí)行。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4年 10月22日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2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
5.文秘、宣傳崗位人員: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熟悉電腦操作和一定的寫作能力,有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
6.駕駛員崗位: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B1以上駕駛執(zhí)照,擁有5年以上駕齡,安全行車萬公里以上。
7.以下人員不得報考:(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4)、其他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三、招聘工作步驟
(一)報名
1.報名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報名人員須攜帶相關材料到現(xiàn)場報名,報名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并填寫崗位報名登記表。
2.報名時間:2013年3月11日-2013年3月18日;上午8:40—11:30,下午14:00—17:00。
3.報名地點:雷山縣公安消防大隊。(雷山縣丹江鎮(zhèn)雷西路100號,聯(lián)系人:秦定康,聯(lián)系電話:0855-3331499)
4.報名時,須持以下證件和證明材料:
⑴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畢業(yè)證原件、復印件。
⑵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張。
⑶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是否有違法違規(guī)、受處罰的證明。
⑷已婚人員的相關資料。
5.報名結束后,由招考領導小組進行資格審查,每個崗位的擬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經資格審查合格后進行公示,資格審查合格參加考試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在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招聘資格。
(二)考試
1.考試內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組織考試。主要考察應聘者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處理問題的能力和相關專業(yè)知識。
2.考試方法:筆試、面試;筆試、面試兩項滿分均為100分,未按時參加筆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忌目荚嚲C合成績按以下計算方法計算: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A.筆試。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應用知識、時事政治。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形式,筆試不指定任何考試用書。
文秘崗位要求掌握的應用知識為:熟練掌握計算機基本知識和操作技能;處理日常公文、制作文件、編輯簡報、統(tǒng)計分析數據、會議籌辦;公文寫作和處理專業(yè)知識,主要測試考生對《黨政機關公文格式》和公文工作的應用水平,在機關文秘崗位工作中對公文專業(yè)知識綜合應用,以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宣傳崗位要求掌握計算機基本知識和操作技能,編輯簡報、還需掌握一定的攝影攝像技術。駕駛崗位要求掌握的應用知識為:熟練掌握交通知識和操作技能。
B.面試。面試由雷山縣消防大隊負責組織實施,采取面試考官組集中面試、綜合評分的方式進行,成績按百分制計。筆試結束后,根據每個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在崗位計劃數3倍范圍內的人員確定為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選自愿放棄的,空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主要測評應試人員適應職位要求的基本素質、實際工作能力等(駕駛崗位另行組織人員進行考核)。面試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3.筆試時間:2013年3月25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公示
資格審查合格、進入考試、列入考察的人員均在招考單位公示。
四、考察錄用
(一)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擬招聘數1:1的比例進行考察,列入考察人員需進行體檢,如遇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從具有綜合考試成績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二)錄用
根據應聘者的考試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從高到低,擬確定出聘用初步人選,報大隊黨委審定后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與受聘用人員按《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2年,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
(三)待遇
按照《黔東南州州直機關和參照管理單位工勤人員社會化聘用管理辦法》(黔東南府辦發(fā)[2012]167號)第四章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自覺遵守招聘工作中的紀律,嚴格按照政策規(guī)定、招聘條件、招聘工作程序進行選拔聘用,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等違紀現(xiàn)象。在招聘工作中,如有違紀情況發(fā)生,屬應聘人員的,取消聘用資格,屬應聘工作人員的,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本次招聘工作由雷山縣公安局紀委全程參與監(jiān)督(0855-3337935)。
六、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雷山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解釋(聯(lián)系電話:0855-3331499,聯(lián)系人:秦定康)。
雷山縣公安消防大隊
201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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