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畢業(yè)生的學歷學位證書獲得時間有什么要求?
答:考生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審查時必須出具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員報考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3年4月15日前取得。
2、如果所學的專業(yè)和學位證書不符,按照哪個專業(yè)報名?
答: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以所獲得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為準。
3、應聘者可否同時應聘多個崗位?
答:不可以,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一經審核通過,不得更改。
4、取得國外高等學校學歷者可否應聘?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對在國外取得學位、學歷證書的人員應聘,資格審查時須提供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手續(xù),方可認定其學歷、學位的有效性,有關證明材料必須在2013年4月15日前取得。同時符合《簡章》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5、填寫《青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需要注意什么?
答:填寫《報名登記表》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因填寫聯(lián)系方式無效、關機、欠費停機或其他原因無法聯(lián)系報考人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6、填報應聘職位時要注意哪些回避問題?
答:《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7、應聘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如何處理?
答: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應聘資格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8、違紀違規(guī)應聘人員如何處理?
答:應聘人員應當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服從事業(yè)單位招聘主管機關和招聘單位的安排。對違反規(guī)定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不予聘用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事業(yè)單位招聘主管機關或招聘單位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上報市事業(yè)單位招聘主管部門,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青島市事業(yè)單位。9、本次考試有沒有指定的教材、考試范圍、培訓班?
答:沒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指定考試范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0、報名時所需個人資料中要求的“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證明”,證明格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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