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議,優(yōu)化新區(qū)綜合辦公室公務員隊伍結構,根據工作需要,龍華新區(qū)綜合辦公室擬面向全市的公務員公開選調4名公務員。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選調人員的條件
(一)選調職位
選調具體職位、要求見附件1《龍華新區(qū)綜合辦公室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
(二)選調條件
1.本市在編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且已完成公務員登記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
2.思想政治素質良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3.符合選調職位規(guī)定的相關條件;
4.符合公務員交流有關規(guī)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選調:
1、正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受黨紀或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3、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工作程序
本次選調工作按發(fā)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含筆試和面試)、組織考察、確定人選、辦理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本公告同時在龍華新區(qū)政府在線、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深圳特區(qū)報、晶報等媒體上發(fā)布。公告時間:從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4月30 日。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本次選調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報名地點為深圳市龍華新區(qū)管委會辦公大樓A401室。
2、報名提交材料
①龍華新區(qū)綜合辦公室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
②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③現任職務任免審批表(或任職文件)復印件;
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驗原件提供復印件);
⑤職位條件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3、資格審查
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除對報名人員對照本次選調基本條件及職位有關要求進行審查外,同時審查報名人員是否符合交流條件。
資格審查合格的現場發(fā)給筆試通知書。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實行百分制,筆試、面試權重為4:6)的方式進行。
1、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報名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筆試題目為主觀題。
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筆試相關事項在龍華新區(qū)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szlhxq.gov.cn/)公布。
筆試成績于筆試后5日內在龍華新區(qū)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szlhxq.gov.cn/)公布,筆試合格線定為60分,筆試分數未達到合格線的不得入圍面試。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1:5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選調名額與入圍面試人選比例達不到1:5的,則全部筆試合格人選進入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