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
我是2011年畢業(yè)的,剛辭職,現(xiàn)在屬于無業(yè)。我報考2013年的公務員進入面試了,我所報考的崗位除了要求是“非公務員及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幾乎沒什么要求,鑒于我這種情況,資格復審需要提供什么樣的證明?希望老師能幫忙詳細解答,謝謝。
回復:你好,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復審確認表(一式二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戶口冊或戶籍證明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具體請待資格復審通知確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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