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檢察機關辦案力量,加強檢察隊伍建設,瑞安市人民檢察院特在溫州市范圍內公開選調3名公務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和人數
1、檢察官人選:2名;
2、偵查員人選:1名。
二、選調對象
溫州市范圍內各級機關籍貫為瑞安的公務員。
三、選調條件
1、年齡: 35周歲以下(即1978年5月1日后出生);
2、檢察官人選須具有法學專業(yè)的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并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以上;偵查員人選須具有刑偵專業(yè)的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從事偵查工作滿三年以上;
3、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試用期滿后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時間計算至2013年5月1日);
4、品德優(yōu)良,身心健康。
四、選調的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6月3日至6月7日。
2、報名地點:瑞安市人民檢察院政治處611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577-65856522、傳真:0577-65856517。聯(lián)系人:李秀琴、王文華。
3、報名者須提供以下資料:
(1)報名表(從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檢察院http://www.zjwzra.jcy.gov.cn/下載填寫),須經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同意并蓋章(瑞安市機關以外的報名者須取得所在單位及當地縣級組織人事部門的同意并蓋章)。
(2)戶籍證明、學歷證書、本人身份證明、法律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法律職稱任命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3)近期正面單寸彩色免冠照三張;
4、報名方式:報名者持以上相關材料至現(xiàn)場報名。
(二)資格審查
根據選調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初審結果以電話形式通知報名者本人,符合條件者,參加考試。報考者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不足3:1的,相應減少選調名額。
(三)筆試
注重對應試者的專業(yè)理論知識的測試。筆試成績?yōu)闈M分100分,以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同分一并進入面試。面試前對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未通過的,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面試入圍人選。面試注重對應試者能力素質、個性特征和職位適應程度等方面進行測試了解。面試成績?yōu)闈M分100分,以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
(五)體檢
考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名額1∶1比例確定體檢入圍人員。體檢不合格而空缺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次遞補(總成績同分的,取面試成績高者)。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執(zhí)行。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瑞安市人民檢察院組織進行。通過調檔、向所在單位實地走訪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內容為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實績、業(yè)務能力、群眾公認度等。
(七)確定人選
根據考察情況,由瑞安市人民檢察院黨組研究決定擬選調人選,并在瑞安檢察院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聯(lián)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檢察院政治處
郵編:325200
聯(lián)系人:李秀琴 王文華
電話:0577—65856522
本《公告》及其他未盡事宜由瑞安市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瑞安市人民檢察院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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