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請問:1、公務員資格復審是否有相關(guān)公告什么時候出?2、非“四項人員”,參加工作不滿一年(合同制)在報考時填寫了工作單位的是否一定需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謝謝!
回復:你好,1、六月份底至七月份。
2、有工作單位一般需要提供,具體請直接咨詢報考崗位所在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為準。
2026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