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有一個同學再問老師:09年的特崗,13年辭職后考了公務員,當時沒有發(fā)給我們特崗合格證書之類的,(特崗三年已滿,并轉正了)但是我報考的崗位要求是“四個項目”的人員,我想問下在資格復審時候,會要求出示特崗的合格證書嗎?我沒有該怎么辦?老師回復:服務期滿使用聘用合同書即可。
我想請問:09年的特崗三年已滿,并轉正,那么資格復審的時候出示特崗合同書就行了嗎?是不是不用開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了???
回復:如果你現(xiàn)在還是在職人員,還請直接咨詢招錄單位公務員主管部門是否需要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