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縣2013年第二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在第一批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工作結(jié)束后,縣招考辦則對因證件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原因而被取消報考資格的考生所對應的職位進行遞補下一名考生參加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但由于復審工作人員沒有作好復審記錄,導致統(tǒng)計有誤,把06職位無人放棄的,誤統(tǒng)計為放棄1人,實際無人放棄;把59職位放棄面試人員為1人的,誤統(tǒng)計為放棄2人,實際只放棄1人;把66職位無人放棄的,誤統(tǒng)計為放棄1人,實際無人放棄。現(xiàn)特對7月3日發(fā)出的《黎平縣2013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第一批遞補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公示》作更正(名單見附表)。同時,對給原錯誤遞補入圍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帶來的不悅,在此表示深深的歉意,敬請諒解。
附:黎平縣2013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第一批遞補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更正表詳情請參考:http://www.liping.gov.cn/info/2849/223189.htm
黎平縣招考辦公室
二○一三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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