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溫州蒼南公開選調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工作人員簡章
來源:蒼南人才網 閱讀:1114 次 日期:2013-07-20 14: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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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蒼南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是經縣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設立的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所屬的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因工作需要,向全縣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2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開選調崗位

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保護的工作人員2名。

二、公開選調條件

1、身份為本縣事業(yè)(不含教育、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編制在職正式工作人員。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群文(文博)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的工作人員年齡放寬為40周歲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文秘或中文相關專業(yè),具有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具備群文(文博)職稱的工作人員不受專業(yè)限制。

4、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經驗,近三年(2006-2008年)考核為合格(含)以上。

5、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三、公開選調辦法程序

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yōu)錄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2009年7月20日-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地點: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辦公室(縣行政中心338室,聯(lián)系電話:68881922)。如實填寫《蒼南縣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時需攜帶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yè)資格證書和近三年考核證明材料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2寸正照3張。經資格審查,符合選調條件的人數(shù)不足3:1的,適當核減選調名額或不開考。

(二)筆試。報名者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進入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理論知識、專業(yè)水平,綜合素質和文字能力。

(三)體檢。按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錄用指標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參照公務員體檢有關標準和要求,組織體檢。

(四)考察。主要了解選調對象德能勤績廉和實際工作表現(xiàn)情況。

(五)選調。根據(jù)考試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人員,公示7天后,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擬選調人員取消資格的,不再替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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