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宿城區(qū)2013年招聘公辦學校教師簡章
來源: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閱讀:730 次 日期:2013-08-05 14: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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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我區(qū)教師隊伍建設,深入推進教育現(xiàn)代化,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正式事業(yè)編制)42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事業(yè)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及相關要求等請見附件《崗位簡介表》。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招聘,含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2、學歷、學位、專業(yè)、教師資格證等要求詳見《崗位簡介表》。所學專業(yè)與報考崗位專業(yè)要求必須一致;

3、報考英語崗位的,全國高校英語專業(yè)四級(TEM-4)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或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

4、報考宿遷市宿城中等專業(yè)學校崗位的須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8月10日至1995年8月16日出生),“雙師型”教師(具有中級及以上相應教師職稱和勞動部門頒發(fā)的高級工及以上等級證書)和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2年8月10日后出生);報考其他崗位的年齡須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2年8月10日至1995年8月16日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77年8月10日后出生);

5、身體健康,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資格和條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觸犯刑律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三年內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城區(qū)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宿遷市人事考試網、宿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宿城教育信息網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簡章、崗位簡介表、專業(yè)參考目錄、體檢標準、考察標準等)。

(二)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資格初審方式

報名和資格初審工作由宿城區(qū)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3年8月10日9:00-8月16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13年8月10日9:00-8月17日16:00;

繳費時間:2013年8月10日9:00-8月18日16: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考單位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進行繳費,考生須使用銀聯(lián)卡在網上繳納筆試費用,筆試費用為100元/人。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該崗位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宿遷人事考試網(www.sqrsks.com)。

2、報名、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報名所需信息(包括報名流程、技術要求、電子照片處理要求、網上銀行繳費辦法等)均在宿遷人事考試網上公布,供考生查詢。

(2)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照片(二寸(34×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3)宿城區(qū)教育局根據(jù)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具體負責資格初審。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4)報考人員只能用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資格。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5)各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報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8月19日14:00—17:30。

(6)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3、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須按規(guī)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打印時間:2013年8月21日-22日。

打印網址:宿遷人事考試網(www.sqrsks.com)。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市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0527-84353881)。

(三)筆試

筆試由宿城區(qū)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及報考崗位專業(yè)知識等,分值為100分。

筆試時間:2013年8月24日上午8:00-9:30。

筆試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筆試成績將于8月24日中午張貼于考場附近醒目位置,同時在宿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宿城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四)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進行面試。面試前,由宿城區(qū)人社局、教育局組織工作人員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時間為2013年8月24日下午2:00-5:00。屆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①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于同一張紙);②學歷證書(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委培生、定向生、聯(lián)辦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③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要求具有教師資格證、英語成績單和學位的,須按要求提供)。同時攜帶個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

經審查,網上提供虛假信息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宿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宿城教育信息網上公布。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需現(xiàn)場繳納面試費100元/人,領取《面試通知書》。未按時繳費的,視為放棄。

(五)面試

1、面試由宿城區(qū)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面試時間為2013年8月28日8:30,參加面試的人員現(xiàn)場抽簽確定面試順序。面試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2、面試總分為100分。中等專業(yè)學校教師崗位面試內容為現(xiàn)場操作演示;其他教師崗位面試內容為說課。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3、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忌偝煽冊谒蕹菂^(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宿城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六)體檢

根據(jù)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在宿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宿城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體檢由宿城區(qū)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因體檢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現(xiàn)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人員中的在職人員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宿城區(qū)人社局、教育局組織考察??疾靺⒄铡督K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13版)執(zhí)行。

考察結束前,考生須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考生為社會在職人員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考生為已婚人員的,須提供縣(區(qū))級及以上計劃生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未按時提供上述所有證明材料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八)公示、聘用審批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宿城教育信息網上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xù)。

在考察、公示、聘用審批階段因不符合政策規(guī)定被取消考察、被聘用資格,或考察結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考察、被聘用資格而出現(xiàn)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xiàn)缺額的不再遞補。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xié)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按照國家政策規(guī)定,對被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合同管理,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其中:本科學歷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xù);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組織實施和紀律監(jiān)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宿城區(qū)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堅持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0527-82960263(宿城區(qū)紀委)

0527-82960100(宿城區(qū)人社局紀檢組)

0527-82960314(宿城區(qū)教育局監(jiān)察室)

六、本簡章由宿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宿遷市宿城區(qū)2013年招聘公辦學校教師職位表

宿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宿城區(qū)教育局

2013年8月5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江蘇省教師招聘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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