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公安部消防局《關于下達2013年度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和消防文員發(fā)展任務的通知》,按照《黔東南州州直機關和參照管理單位工勤人員社會化聘用管理辦法》,經(jīng)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招聘“消防文秘”(社會化工勤人員)7名,以緩解我支隊警力不足矛盾,特發(fā)布本公告。
一、指導思想
“消防文秘”(社會化工勤)人員招聘工作,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執(zhí)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政策法規(guī),按照黔東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黔東南州州直機關和參照管理單位工勤人員社會化聘用管理辦法的通知》(黔東南府辦發(fā)[2012]167號)精神,堅持公平、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突出崗位特點,注重實際能力,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工作崗位
1、司令部消防文秘人員3名;
2、政治處消防文秘人員2名;
3、后勤處消防文秘人員1名;
4、防火處消防文秘人員1名;
共招聘7名工勤人員。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在凱里市范圍內招考。
(二)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
2、黔東南州戶口。
3、年滿18周歲,但不超過35周歲。
4、應、往屆高中及高中以上學歷的畢業(yè)生(或同等學力),能熟練使用電腦進行文字編輯和打印,具有一定的寫作能力和一定的辦公室工作技能。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fā)〔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有違法違紀行為;涉嫌犯罪尚未終結;在公安部門有不良記錄的;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能聘用情形。
四、招聘工作步驟
(一)宣傳
將《黔東南州公安消防支隊招聘“消防文秘”(社會化工勤編制)人員公告》在凱里范圍內相關網(wǎng)上進行公告。
(二)報名
1、報名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報名人員須攜帶相關材料到現(xiàn)場報名,并填寫崗位報名登記表。
2、報名時間:8月16日至8月22日截止;上午8:40—11:30,下午14:00—17:00。
3、報名地點:黔東南州公安消防支隊政治處。(凱里市凱棉路118號支隊機關三樓干部科,聯(lián)系人:楊科長,聯(lián)系電話:0855-8066419)
4、報名時,須持以下證件和證明材料:
⑴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畢業(yè)證原件(或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和相關專業(yè)的證明材料。
⑵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張。
⑶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是否有違法違規(guī)、受處罰的證明。
⑷已婚人員的相關資料。
5、報名結束后,由招考領導小組進行資格審查,擬聘人數(shù)與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shù)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后進行公示,資格審查合格參加考試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在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考者招聘資格。
(三)考試
1、考試內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組織考試。主要考察應聘者文化基礎知識、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處理問題的能力和相關專業(yè)知識。
2、考試方法:筆試、面試、計算機應用測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面試、計算機應用測試三項滿分均為100分,未按時參加筆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考生的考試綜合成績按以下計算方法計算: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計算機應用測試成績×20%,合項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A.筆試。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應用知識、時事政治。筆試時間:2013年8月23日(周五)上午9:00-11:00。筆試采用閉卷考的形式,筆試不指定任何考試用書,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B.面試。采取考官組集中面試、綜合評分的方式進行,成績按百分制計。面試主要測評應試人員適應職位要求的基本素質、實際工作能力等。面試時間為2013年8月23日(周五)下午14:00-17:00。
C.計算機應用測試。采取上機實際操作的形式進行測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文字錄入速度,版面編輯等辦公相關知識實際應用。計算機應用測試時間為2013年8月23日(周五)下午18:00-22:00。
擬招聘崗位要求掌握的應用知識為:熟練掌握計算機基本知識和操作技能;處理日常公文、制作文件、檔案整理、編輯簡報、統(tǒng)計分析數(shù)據(jù)、會議籌辦;公文寫作和處理專業(yè)知識,主要測試考生對《黨政機關公文格式》和公文工作的應用水平,在機關文秘崗位工作中對公文專業(yè)知識綜合應用,以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四)公示
資格審查合格、進入考試、列入考察的人員均在招考單位公示。
五、考察錄用
(一)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不低于擬招聘數(shù)1:2的比例進行考察,列入考察人員需進行身體復檢,如遇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從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二)錄用
根據(jù)應聘者的測試成績和考察情況,從高到低,擬確定出聘用初步人選,報支隊黨委審定后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與受聘用人員按《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培訓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3年,實行6個月的試用期。
(三)培訓
支隊將對擬錄用人員集中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簽訂用工合同。特別優(yōu)秀的可選送貴州省消防學校脫產(chǎn)學習,修完規(guī)定課程經(jīng)考試合格后,頒發(fā)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中專文憑(學習期間的待遇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畢業(yè)后回原崗位工作,并優(yōu)先續(xù)簽用工合同。
(四)待遇
按照《黔東南州州直機關和參照管理單位工勤人員社會化聘用管理辦法》(黔東南府辦發(fā)[2012]167號)第四章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自覺遵守招聘工作中的紀律,嚴格按照政策規(guī)定、招聘條件、招聘工作程序進行選拔聘用,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等違紀現(xiàn)象。在招聘工作中,如有違紀情況發(fā)生,屬應聘人員的,取消聘用資格,屬應聘工作人員的,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七、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黔東南州公安消防支隊負責解釋,(聯(lián)系電話:0855-8066419,聯(lián)系人:楊科長)。
黔東南州公安消防支隊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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