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楚雄州2013年州級機關和垂直管理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
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崗位的補充公告
根據(jù)楚雄州法院系統(tǒng)干部隊伍建設的實際情況,經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并報中共楚雄州委組織部同意,對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2013年公開選調公務員的審判崗位資格條件予以放寬,同時對報名時間予以延長,現(xiàn)將有關事宜補充公告如下:
一、關于崗位的具體要求:
審判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40歲以下,各縣(市)法院從事審判執(zhí)行工作的法官,取得A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2001年前未進行國家司法統(tǒng)一考試任命的法官不受此限制)。其他條件不變。
二、關于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延長至2013年8月23日(只針對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崗位)
三、其他:
其他公開選調事宜不變。
中共楚雄州委組織部
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