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公共科目筆試考務工作通知
蘇人社發(fā)〔2013〕279號
各有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jù)《中共江蘇省委政法委員會等九部門關于印發(fā)<江蘇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法〔2013〕47號)精神,江蘇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公共科目筆試將于9月21日舉行。為切實做好考務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工作
(一)報名方式
報名采用網(wǎng)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審查和繳費確認,均在網(wǎng)上操作。報名網(wǎng)站為江蘇省人事考試網(wǎng)(www.jsrsks.com.cn)。
(二)報名時間安排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8月23日9∶00-8月27日16∶00。
2.資格審查時間:8月23日9∶00-8月28日16∶00??忌W(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登陸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考部門或單位資格初審。
3.繳費確認時間:8月23日9∶00-8月29日16∶00。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后,即可使用網(wǎng)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進行繳費確認。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資格審查,報名成功。
(三)補報名安排
網(wǎng)上確認結束后,因報名人數(shù)(繳費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而被取消職位的考生,可重新登陸報名系統(tǒng)補報其它職位。補報名的時間為:8月30日12∶00-16∶00。
(四)準考證打印
在規(guī)定的時間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并進行繳費確認的考生,于9月18-20日登陸江蘇省人事考試網(wǎng)站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
(五)注意事項
1.考生登陸報名網(wǎng)站上傳本人的電子照片標準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字母為小寫),大小為20Kb以下。
2.此次報名使用易寶支付平臺進行網(wǎng)上繳費,考生須使用網(wǎng)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進行操作。
3.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網(wǎng)上繳費確認并參加筆試后,于9月23-24日到筆試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辦理減免考務費手續(xù)。相關市人事考試機構要認真審查考生提供的材料,并于9月26日前將審查合格的人員名單報省人事考試中心,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將考務費退還到考生原來繳費的卡中。各地要及時向社會和考生公布辦理減免考務費的地點和聯(lián)系方式。
4.報名期間,考生通過招考部門或單位資格審查后,經(jīng)考生申請,可更改兩類報名信息:姓名中的錯別字(生僻字)、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錯誤數(shù)字,考生其他報名信息不得更改。更改信息處理辦法:第一,姓名中明顯的錯別字(同音、形似字等)應以考生出示的身份證為準,與身份證號一致方可更改;第二,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數(shù)字,在姓名一致的情況下,各地可以更改;第三,考生更改報名信息均應填寫《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可在江蘇省人事考試網(wǎng)下載)。信息修改方法與程序請參閱網(wǎng)上報名須知。
二、筆試工作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答題方式
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
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9月21日。具體安排如下: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14∶00-16∶30 《申論》
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按培養(yǎng)學歷層次采取分類考試的方式,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班和本科第二學士學位班職位的考生參加A類考試;報考專科班職位的考生參加B類考試。上述兩類考試科目均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缎姓殬I(yè)能力測驗》為客觀題,《申論》為主觀題??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教育入學考試的時間為9月22日。具體安排如下:
9∶00-11∶30 《民 法 學》
《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
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班和本科第二學士學位班職位的考生參加民法學的考試;報考專科班職位的考生參加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的考試。教育入學考試考務工作由教育部門負責。
(二)考點考場設置
本次考試在無錫、徐州、淮安、鎮(zhèn)江市設置考點,考生報名時可就近選擇筆試考區(qū)參加筆試,具體考試地點從準考證上獲知。
(三)考生應考不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情況的處理
考試期間,沒有準考證的考生,一律不得入場參加考試;有準考證,但遺失身份證的考生,必須持有在有效期內(nèi)的臨時身份證、印有18位身份證號碼的戶照或戶口所在地(考點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蓋公章的身份證明方可參加考試,否則一律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四)筆試期間考生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
對筆試期間考生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要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做到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程序規(guī)范、適用規(guī)定準確。
(五)成績通知
考生筆試成績可按公告的時間要求登陸江蘇省人事考試網(wǎng)查詢。
三、考試大綱
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考試范圍以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在網(wǎng)上公布。
四、考試收費
根據(jù)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蘇價費函〔2002〕9號,蘇財綜〔2002〕5號)的有關規(guī)定,此次考試公共科目筆試收費按98元/人的標準向考生收取,教育入學考試筆試費用46元,合計筆試費用為144元。省市解繳比例待報名結束后再行確定。
附件:
江蘇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公共科目筆試考場規(guī)則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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